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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市区北京南路412.02㎡地下室出租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2025-08-14 20:44:46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市区北京南路412.02㎡地下室出租项目-谈判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XJYHZB2025-242-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一、招标条件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市区北京南路412.02㎡地下室出租项目(招标项目编号:XJYHZB2025-242-1),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资产位于新市区北京南路48号28栋1层5处房产现地址为“全家购超市”面向社会公开招租,资产类型为商铺,建筑面积412.02㎡,混合结构,简单装修,租赁用途为办公、商业经营(不含餐饮行业),具体详情见公开竞价文件

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市区北京南路412.02㎡地下室出租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新市区北京南路412.02㎡地下室出租项目: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企业承租者:

报价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

(1)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报价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行政处罚信息、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网站查询结果截图。 

(4)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记录、拖欠租金情况(格式可自拟);

(5)若成交,合同期间,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格式可自拟)。

个人承租者需:

(1)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银行个人征信信用报告;

(2)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记录、拖欠租金情况(格式可自拟);

(3)若成交,合同期间,承租方不得转租转借(格式可自拟)。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8月15日10时00分00秒---2025年08月19日19时00分00秒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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