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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警察学院新生入学传染病类体检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5-08-18 14:50:40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陕西警察学院新生入学传染病类体检项目(二次)

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GHZB2025-08-018)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西安市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警察学院新生入学传染病类体检项目(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100%,招标人为陕西警察学院。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性磋商。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为陕西警察学院新生入学传染病类体检项目(二次),包含肝功能检测(肝功五项)、胸片拍摄、结核菌素试验(PPD)三项核心检测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警察学院新生入学传染病类体检项目(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陕西警察学院新生入学传染病类体检项目(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①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②供应商应为西安市内三级甲等医院,持有有效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含放射科等)及《放射诊疗许可证》;③实验室具备CMA认证资质,且能在2日内完成1700份血样肝功检测工作(提供承诺函);④具备开展结核菌素试验的技术与能力(提供承诺函)。

2、业绩要求:近3年(2022年1月1日起至今)承担过至少一项1000人以上体检项目,业绩需附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3、财务要求:提供2023年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表);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1月1日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信誉要求: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信用中国网站下载的信用信息及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7、其他要求: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②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磋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8月18日09时00分到2025年8月22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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