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高院(厦门)新能源电池检测能力建设项目
设计施工EPC工程总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CZA2025-ZB-2189/001/XDGY-7001-2025-0378)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
一、招标条件
本西高院(厦门)新能源电池检测能力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包采购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西高院(厦门)电气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租赁已有厂房进行改造,厂房地点位于厦门市湖里区岐山北二路999-5号3#厂房1层101,一层改造建筑面积约1600m2,层高7.8m,厂房火灾危险性为丙类,耐火等级为一级。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工艺配套、室内装修、结构加固、机电系统更新、暖通、给排水、消防等工程,属特殊类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本次招标范围:设计内容为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包括电池试验工艺设计和土建公用改造设计;施工内容为依据施工图纸,提供全部与本项目相关的室内和室外装修、在施工期间根据物业要求需要安装的室内外围挡、机电工程安装、施工期间消防设施等全部施工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西高院(厦门)新能源电池检测能力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包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西高院(厦门)新能源电池检测能力建设项目设计施工EPC工程总包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法律责任订立合同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及相关证明。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有以下资质:
(1)设计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要求:
(1)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在本单位注册,并未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2)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资格或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建安B证),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的施工项目负责人。
注:项目经理可兼任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设计项目负责人,但须同时满足其资格要求。
3.4 投标人被中国电气装备纳入不良行为处理有效期内的,或期满后未按照要求完成整改的,不得参加本次采购项目。
3.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不得与本项目其他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7投标人与招标人及其所属单位不存在未清纠纷;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委托中介机构或中间人代办应答事宜。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从 2025年 8 月 18 日 14 时 00 分到 2025 年 8 月 25 日 17 时 0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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