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基地零星改造项目询比公告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机械制造工艺研究所委托,拟对成都基地零星改造项目采用询比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询比活动。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XHTC-GC-2025-0326
2.采购项目名称:成都基地零星改造项目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采购项目简介:
1.本项目为成都基地零星改造项目,本批次改造主要涉及以下三项改造内容:(1) A110室根据室内作业设备工艺需求确定,拟将顶面、墙面、地面进行不产尘处理,并配备室内新风机增加室内空气输送并维持室内正压环境、增加工业空气净化机组、风淋室、门口隔断等设施,将原室内作业空间改造为万级洁净度及以上的作业区域。在 A110 室外改造附属空压设备平台用于后期专用空压机放置。(2)A108 室内现有工业水冷机设备,其设备日常运行产热量大,噪音较高,对生产环境造成不利影响。拟在A108 室外改造硬化平台并采用铝合金百叶进行室外装饰。(3)厂区西侧物流通道大门经多年运行,门栓老化,有大门脱落安全风险,拟更换新式工业大门。(具体要求详见询比文件第四章)。
2.本项目采购预算26万元。最高限价为26万元。
3.工期:30日历天。
4.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双流区银河596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本项目采用公告邀请方式,在(/)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3个工作日。
□本项目采用单位推荐方式。
五、评审办法
☑最低价法 □综合评分法
六、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供应商单位及其现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 截至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供应商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采购活动;
9.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不良记录行为供应商名单的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名下的其他企业及被列入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市场禁入名单的供应商在禁止期内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0.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10.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0.2供应商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10.3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11.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七、询比保证金:本项目无需缴纳询比保证金。
八、询比文件获取方法
1、询比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19日至2025年8月21日,每日09:3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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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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