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烟草公司咸阳市公司长武分公司东楼库房拆除项目
竞争谈判公告
项目编号:SXWL-2025-1056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咸阳市
一、招标条件
陕西省烟草公司咸阳市公司长武分公司东楼库房拆除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采购人为陕西省烟草公司咸阳市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竞争谈判。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概况:本次招标为陕西省烟草公司咸阳市公司长武分公司东楼库房拆除项目,具体内容详见竞争谈判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
(001) 陕西省烟草公司咸阳市公司长武分公司东楼库房拆除项目;
三、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服务能力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法人或其他非法人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其他专业服务机构等)(提供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第三方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最近一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财务年度部门决算报表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最近一年的银行资信证证明材料)。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的书面说明,格式自拟);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承诺,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最近一年以来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最近一年以来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参与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供应商及拟派项目经理自递交响应文件截至目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从成立之日起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无行贿行为(提供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在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最终以采购人现场查询为准);
7.供应商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用中国”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提供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无负面记录结果的网页截图,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需提供,最终以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现场查询为准);
8.供应商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无采购人认定的尚在烟草行业各级单位发布的供应商“黑名单”禁止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以采购人文件或档案以及核查结果为准);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10.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本单位注册且无在建项目;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需在“陕西建设网”录入信息;
11.供应商自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没有串通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没有发生严重违约行为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
12.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参与响应。
四、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20日09时00分到2025年08月22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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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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