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车信融发行资产证券化主办中介机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 期:2025年8月20日
项目编号:CECOM-2025-BD02-0840
一、概述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北京中车信融融租租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发起人”)委托,对“中车信融发行资产证券化主办中介机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名称:
中车信融发行资产证券化主办中介机构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
招标发起人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发行储架型40亿规模的出表ABS,共分4期发行,每期10亿元。本次拟选聘证券公司/公募基金子公司作为主办中介机构,并委托其选聘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评级机构、银行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具体要求详见“第五章 *服务要求”),计划选取1个中标人。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能力履行本项目采购内容的要求及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具备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信用中国”(http:///)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内未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过行政处罚决定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行政处罚查询:http://www.csrc.gov.cn/csrc/c101971/zfxxgk_zdgk.shtml);
(三)具备与本项目同等性质的发行案例经验,有足够的资金方保障,在取得交易所或交易商协会同意后,有能力在短期内实现原始权益人的资金取得;
(四)具有能够提供项目拟采购服务的资质和能力,并对其推荐的第三方服务机构(与北汽集团及成员单位有良好合作)的资质进行严格审查和把控;
(五)投标人应书面承诺,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近三年来,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未有以下不良记录,如有下述任一情形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
● 被法定有权单位认定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
● 被法定有权单位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六)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合同履约能力;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八)未经招标发起人同意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九)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十)投标人必须按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十一)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二)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控股比例在50%以上)、管理关系的不同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的招标;
满足招标发起人资质要求的投标人方可以参加本项目。成为本项目中标人后,须承诺按时、保质、保量满足最终使用单位的需求,否则招标发起人不负担所造成的有关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
五、招标文件获取:
(一) 招标文件售价:每本6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