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受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页岩炼油厂的委托,为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页岩炼油厂成品罐区付油栈桥增加油气回收净化装置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页岩炼油厂成品罐区付油栈桥增加油气回收净化装置项目
2、招标编号:LNZB-ZBT2025-0126
3、招标人:抚顺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页岩炼油厂
4、招标代理机构:辽宁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5、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6、建设地点:辽宁省抚顺市
7、招标内容:完成包括成品罐区付油栈桥增加油气回收净化装置项目整套系统的设备采购、供货,运输及储存、制造及安装、土建施工,设备调试、试运行、试验及检查测试,人员培训、售后服务等内容(最终详见招标文件技术需求)。
8、计划工期:2025年10月31日竣工,2025年11月30日前完成系统调试工作并通过验收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为油气回收设备的制造商(须提供制造商声明格式自拟);
3、投标人所投的油气回收装置应具有应具有经市场监管总局或者省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须提供型式试验报告);
4、投标人应具备油气回收装置处理量为1000m³/h设备的整体防爆合格证(须提供有效的防爆合格证);
5、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业绩经验等方面具有设计、制造、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6、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处于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抵押、查封和冻结(须提供2022、2023、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或企业财务报表);
7、提供的产品应是技术先进、成熟可靠;
8、所投设备如涉及特种设备的,还应具有相应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
9、所投设备如为国家或行业规定的许可证、强制认证、标志证书等产品的应具有相应的许可证、强制认证、标志认证;
10、投标人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者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投标人所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
12、投标人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同类系统成功使用的业绩(须提供合同);
1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须提供相关证书);
14、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投标截止期前)无严重违法失信记录(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或截图)或者信用中国法人或其他组织信用信息概况(或截图));
1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须提供无上述情况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16、本项目需要的除(10)以外的施工资质,中标人经招标人同意后可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施工单位;
17、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的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家。
三、招标文件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8月21日08时30分---2025年8月26日16时30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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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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