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分公司易家湾卸油站储罐区、卸油区入库电动门采购公告 | |
1. 采购条件 | |
本采购项目湖南分公司易家湾卸油站储罐区、卸油区入库电动门(项目编号:G1100005013010877),项目业主(采购人)为华南蓝天航空油料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资金来源于 自筹 。 | |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 |
易家湾卸油站储罐区、卸油区入库电动门项目。包含:储罐区入库电动门1套(含电动伸缩门2个、门禁小门4张、车辆识别系统2台、人脸识别系统4台),卸油区入库电动门1套(平移门1个,门禁小门1张、车辆识别系统2台、人脸识别系统1台)。 | |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 |
(一)营业资质: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公司,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的履约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和经营范围,提供由工商部门核发的最新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二)业绩要求:自 2022 年 1 月 1 日至响应截止时间止,响应人应具有本次所响应产品相同或类似规格的供货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或相关材料作为证明文件,合同须体现电动伸缩门/平移门参数等类似描述,否则可不做业绩认定)。 (三)财务要求:响应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可提供合法有效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四)是否限定制造商:允许制造商和代理商,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的授权委托书。 (五)重大违法记录:须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并提供近五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提供承诺函) (六)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s://www.gsx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网页截图);截止至报名截止之日,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网络截图) (七)质量承诺:(提供以下内容承诺函) 1.响应单位具有所投产品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 2.响应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 3.响应单位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4.响应单位近一年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危化企业停用交易资格或列入黑名单的状态。 (八)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九)实质性要求: / (十)其他:服务商应规范响应文件编制,满足响应文件符合采购文件中其他实质性要求;服务商须先上门勘探现场做出初步安装方式、安装面积等方案,并经初步沟通后,才可递交响应文件。 | |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 |
4.1凡有意参加者,获取采购文件前必须在 (系统) 完成供应商注册,注册方法详见系统用户手册(供应商)。 4.2 采购文件获取方式:远程售标。 凡有意参加者,请于2025年08月22日至2025年08月26日(北京时间,下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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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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