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41/18-QT-24)
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佛山市三水区乐平镇和顺德区杏坛镇
一、招标条件
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广东公司相关项目佛山公司“AI-联动式”智能巡检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华电佛山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1/18-QT-2401 | 华电佛山能源有限公司分布式燃机AI-联动式智能巡检系统标段 | 设计并提供一套完整的“AI-联动式”智能巡检系统,包括必需的全部硬件、软件、机柜、柜内接线、摄像头前端接线、各种安装材料(如电源电缆、光缆、视频电缆、预制电缆、安装支架等)和各项调试、运行服务。具体招标范围以招标文件为准。 | 2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华电佛山能源有限公司分布式燃机AI-联动式智能巡检系统标段】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独立企业法人,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注册资金不少于1000万;
2.业绩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在发电企业内使用智能图像识别技术或算法数据库技术的相关业绩不少于2个(2017年1月1日至今);
3.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被责令停业,财产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等问题;投标人在近3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竞谈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6.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串通或弄虚作假投标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审查认定,否决其投标,暂停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资格,并按照华电集团供应商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1-07 12:45到2021-01-1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1-07 12:45到2021-01-13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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