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旬阳卷烟厂工厂中心机房及信息化设备运维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GXTC-A1-25570364)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安康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旬阳卷烟厂工厂中心机房及信息化设备运维项目(招标项目编号:GXTC-A1-25570364),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旬阳卷烟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人民币82.72万元(含税);
招标内容与范围:1.内容:为工厂网络设备、安全设备(含病毒特征库升级)、机房基础设施系统、服务器主机、存储系统、会议系统、一卡通系统等硬件设备(含配套系统软件)以及终端设备等提供为期1年的综合性运维服务(含两名技术人员驻厂服务);
2.数量:详见第五章服务要求;
3.项目服务地点: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旬阳卷烟厂;
4.项目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2个月。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或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及基本存款账户信息相关证明;
3.2提供项目负责人2024年07月至2025年07月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若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且项目实施过程中作为项目负责人的,可不提供);
3.3投标人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投标人和法定代表人不得存在与采购活动相关的行贿犯罪记录(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为准,投标人提供以上网站相关内容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注: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截图存在异议或细微瑕疵,由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环节通过现场查询的方式对存在细微瑕疵或异议的相关信用信息进行査询并判定。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控股、管理关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index.htm)中查询,截图须包含法定代表人姓名、经营范围、股东及出资信息等内容,投标人提供网站相关内容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公章;
注:若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截图存在异议或细微瑕疵,由评标委员会在资格审查环节通过现场查询的方式对存在细微瑕疵或异议的相关信用信息进行査询并判定。
3.5对列入烟草行业“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或陕西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黑名单”的单位(包括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行贿人),禁入期内禁止参与采购活动;在禁入期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均不得参加本项目;
3.6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5年08月25日09时00分00秒---2025年09月01日17时00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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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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