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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 年七里河区水毁修复工程(华坪路、兰石林场至沈家岭) 招标公告

2025-08-25 14:47:30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5 年七里河区水毁修复工程(华坪路、兰石林场至沈家岭)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兰州市七里河区公路服务中心,建设资金已落实,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水毁项目共涉及 X105 华坪路及 C127 兰石林场至沈家岭2条路线,其中:X105 华坪路路线全长为24.920km。起点位于华林坪街道与华林路T 型相交,终点位于坪岭村,与 G309 线 Y 型相交;是连接七里河区华林坪街道、沈家岭村、绿化村、海家岭村、白家岘村及坪岭村等村镇重要的通乡公路,同时也是七里河区南部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原路为设计速度 20km/h,路基宽6.5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宽度6米的四级公路;旧路路面结构层 K0+000~K1+300 为 20cm 厚水泥混凝土面层+18cm 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K1+300~K4+000 段为 5cm 厚沥青混凝土面层+20cm 厚水泥稳定碎石基层;K4+000~K24+920 段为 5cm 厚沥青混凝土面层+18cm 厚石灰稳定土基层。

C127 兰石林场至沈家岭路线全长为5.180km。起终点均与华坪路 Y 型相交,原路为设计速度 10km/h,路基宽 5.0 米,沥青混凝土路面宽度 4.0 米的村组路;旧路路面结构层 5cm 厚沥青混凝土面层+20cm 厚水泥混凝土面层+15cm厚天然砂砾功能层。

本工程共包含华坪路(K9+484~K9+500段)、华坪路(K13+800~K13+920段)、华坪路(K16+810~K16+855段)、兰石林场至沈家岭(K3+285~K3+300段)及兰石林场至沈家岭(K3+347~K3+356段)5处水毁路段。

2.2 建设地点:兰州市七里河区

2.3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设计范围内及工程量清单内的所有内容。

2.4 计划工期:30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18日

计划交工日期:2025年10月17日

2.5 资金来源:区级自筹

2.6 标段划分:施工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投标人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 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7月至2025年7月)至少完成过一项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3.3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投标人自行提供承诺书,且须提供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如企业成立不足一年投标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4 项目经理为注册在本企业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公路工程施工5年以上工作经历,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具有公路工程施工5年以上工作经历,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施工的项目总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并提供近三个月(2025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三个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社保缴费证明。

3.5 根据兰州市政府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取消企业参与招投标前出具“工资无拖欠证明”的通知》文件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按“通知”明确的格式,提供“工资无拖欠承诺书”;同时须提供无财产冻结的说明(以提交评标委员会认定是否影响其履约能力)及未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承诺,并将承诺书编入投标文件中。

3.6 投标人在兰州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兰州市公路建设市场2022年度信用评价等级为D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5)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如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行为须自行提供承诺)。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双信封),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8月25日至2025年8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0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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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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