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2025-2028年度中介服务机构(造价咨询机构)招标项目 [招标编号:TC25940D3]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招标,欢迎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
- 采购内容:
1.1 项目名称: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2025-2028年度中介服务机构(造价咨询机构)招标项目
1.2 招标内容:
1.2.1工作内容:完成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第五研究所委托专项业务,客观发表意见,并出具第三方中介机构报告。
1.2.2专项业务范围:
(1)工程招标控制价及工程量清单编制和审核
(2)工程结算编制和审核
(3)其他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如:信息化项目造价咨询服务)
注:若投标人虽不具备信息化造价审核资质,但符合工程造价审核的基本资质要求,仍可参与投标,最终以评标委员会的综合评审结果为准。
1.4 项目类别:服务类;
1.5 服务地点:广州市增城区朱村大道西78号电子五所增城总部;
1.6 采购预算(含税):人民币300万元(其中:2025年项目预算金额为100万元,其余两年项目预算金额随当年预算做相应调整,实际预算以财政部批复为准。)
1.7 服务期:采购服务期限三年,在服务期间,采购人不保证中标人具体承担的项目个数。
1.8 标段划分、中标人数量:
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择优确定最多5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按中标人综合得分由高至低排名,确定中标人数量方法如下:
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时招标失败;当有效投标人等于3家时,确定1家中标人;当有效投标人等于4家时,确定2家中标人;当有效投标人等于5家时,确定3家中标人;当有效投标人等于6家时,确定4家中标人;当有效投标人大于等于7家时,确定5家中标人。
各中标人造价咨询的项目分配原则如下:
根据委托的造价咨询金额及年度采购预算按比例计算,各中标人可承接任意金额的造价咨询项目,一般情况下,可获得份额合计最多不超过总预算的20%。
若有效投标人(N)位于3-6家之间时,一般情况下,承接比例将根据中标人数进行平均分配。
- 合格的投标人:
2.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供应商为分支机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总所) 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 复印件:已由总公司(总所) 授权的,总公司(总所) 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2)供应商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的经第三方审计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复印件至少须包括审计意见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证明材料)。
3)供应商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12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4)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资格声明函)。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资格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按照《财政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一款“较大数额罚款”具体适用问题的意见》 (财库 (2022)3号) 执行))。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3.1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投标(响应)。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响应)(提供《资格声明函》)
2.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资格声明函》)
-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及价格:
获取时间:2025年8月27日至2025年9月3日,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节假日除外);
获取地点:广州市越秀区广州大道中599号泰兴大厦第八层803单元;
价格: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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