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60/18-SB-02)
项目所在地区:云南省迪庆藏族自治州香格里拉市(左岸)与丽江市玉龙县(右岸)交界的金沙江中游河段
一、招标条件
金沙江中游梨园水电站项目智能监视系统第二次公告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招标人为云南华电金沙江中游水电开发有限公司梨园发电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4×600MW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60/18-SB-0201 | 梨园水电站智能综合监视系统建设项目 | 智能综合监视系统研究及应用改造。 | 200 |
备注:本次招标为第二次招标,第一次招标期间已成功支付标书费的投标人,本次招标如继续参与,仅需报名即可,不需要重复缴纳标书费,待华电招标有限公司开通下载权限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梨园水电站智能综合监视系统建设项目】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或经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注册的事业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中的经营范围应包括本项目内容。注册资本金在1000万元及以上,为一般纳税人并提供证明材料(事业单位除外)。
2.投标人必须是视频监控系统生产厂家(提供生产许可证)或具有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能力的厂家授权代理商(提供授权书)。
3.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交最近三个会计年度(2016~2018或2017年~2019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其中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4.业绩要求:近5年承担过2个及以上装机容量大于1000MW大型水电站的视频监控系统的综合智能建设项目。(提供相关合同等证明材料)。
5.项目负责人要求:近5年承担或主要参与过2个及以上同类综合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工作项目(提供合同、角色等证明材料)。
6.项目设备需满足信息网络安全要求,设备厂商需具有国家信息安全漏洞库(CNVD)一级证书,并提供相关证书复印件证明。
7.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8.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不具备独立资质的子公司或分公司代表其母公司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否则招标人将全部拒绝相关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1-07 09:00到2021-01-14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1-07 09:00到2021-01-14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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