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020/17-JL-04)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富拉尔基区新电街1号
一、招标条件
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相关技改项目向齐齐哈尔市中心城区供热热网项目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华电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富拉尔基发电厂。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规模:6X200MW等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20/17-JL-0401 | 供热热网项目热网工程监理 | 从电厂围墙至市区内所有管线(沟长约49km)、新建1座中继泵站及热网综合楼、新建改建21座换热站建筑安装工程的设计、施工、验收全过程监理。 | 1000 |
招标公司自2018年4月23日起开始推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对于购买标书的各投标单位以及选择增值税普通发票的中标单位将采取电子方式开具,不再提供纸质发票。请各单位登录电商平台业务系统,在“电子招投标-发票管理”菜单中下载电子发票后妥善保管,以便后续使用。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供热热网项目热网工程监理】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备在投标截止日前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投标人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监理综合资质。
4.投标人提供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3项单项合同额不低于100万元、介质压力不小于1.6MPa管道工程(至少包含1项DN≥1200mm)施工监理已完工业绩。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手机等)。
2)加盖用户签章的完工证明性材料:用户提供的完工证明。以上证明性材料均需能证明完工时间,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手机等)。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的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5.总监必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并具有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项DN≥1200mm、介质压力不小于1.6MPa管道工程现场总监任职履历,并提供近一年连续12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6.安全副总监须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颁发的安全监理工程师证,并具有近5年(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至少1项介质压力不小于1.6MPa管道工程现场安全副总监任职履历,并提供近一年连续12个月社会保险证明。
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投标人自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无任何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的事件。
9.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个会计年度(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招标人不接受连续3年亏损的投标人。
10.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11.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不存在足以影响本标段履行的诉讼案件。
1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质量安全要求:(1)近二年(2018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较大及以上事故中负次要(重要)及以上责任,或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责任认定或批复;(2)近一年(2019年1月-投标截止日期)内,在同类工程发生的一般事故中负同等及以上责任,或未取得政府相关部门的事故调查责任认定或批复。
1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4.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1-01-07 14:17到2021-01-13 17:00。
购买标书时间:2021-01-07 14:17到2021-01-13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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