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航工业雷达所(607所)民用航空电子产业化建设项目新建1号民机科研综合大楼-临时用电工程
询比采购公告
受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雷华电子技术研究所委托,对其中航工业雷达所(607所)民用航空电子产业化建设项目新建1号民机科研综合大楼-临时用电工程进行询比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潜在供应商参加本次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中航工业雷达所(607所)民用航空电子产业化建设项目新建1号民机科研综合大楼-临时用电工程项目。
1.2采购人: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雷华电子技术研究所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项目概况:
工程名称:中航工业雷达所(607所)民用航空电子产业化建设项目
地 点:南泉科技园区内,东至五湖大道、南至尚才路、西至通园路、北至寺后底路
规 模:约14989平方米
总投资额:20350万元。
1.5成交供应商数量: 1 家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中航工业雷达所(607所)民用航空电子产业化建设项目新建1号民机科研综合大楼临时用电工程项目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的施工、临时箱变的租赁及后续服务,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设备供应、安装施工、检测、调试、质保期内的维修服务等。
2.2计划工期: 17日 (计划开工日期以签订合同日为基准日)租赁期2年(自竣工移交甲方使用之日起)
2.3建设地点: 江苏省无锡市南泉科技园区内,用地范围东至五湖大道、南至尚才路、西至通园路、北至寺后底路。
2.4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合格,符合国家、地方及电力行业相关技术标准、规范,完成相关供电报批、施工、试验及通电等服务内容。
3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成立的法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原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等级为承装五级、承修五级、承试五级及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在国家电网有备案。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供应商提供近3年(2022年6月1日至今)承担过的合同金额XX万元及以上类似项目供配电安装施工业绩;(提供清晰显示项目名称、合同范围、盖章签字页等内容的合同关键页) 。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或“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附平台查询截图)。
(5)承担本项目主要人员的要求: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或以上执业资格证书(注:如拟派项目经理为一级注册建造师,则其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按照《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的要求提供。如为二级注册建造师,则按各省建造师管理规定提供有效的证书资料)及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书。
(6)其他要求:无。
3.2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其他:/
3.3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4 采购文件的获取
4.1获取时间:2025年9月5日12时00分00秒至2025年9月10日16时00分00秒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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