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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1-08 13:29:34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QZC2021-001

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2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3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概况

长春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2月2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编号:XQZC2021-001

1.2项目名称:长春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信息技术服务采购项目

1.3预算金额:230万元

1.4采购需求: 供应商需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生产机房私有云平台使用服务、同城灾备机房私有云平台使用服务、异地灾备机房私有云平台使用服务、互联网专线光纤链路及数据备份链路使用服务、政务专网(一门式、一张网)VPN传输链路使用服务、网络设备使用服务、系统运维服务、应用系统迁移服务等信息技术服务内容;具体内容及参数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1.5服务期: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项目整体建设并正式投入运营。

1.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要求的合格标准。

1.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2.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财务审计报告,本年度新成立的企业需提供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9年近三个月9月-11月)社保证明及完税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近三年内无行贿受贿犯罪记录,可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有效网页截图;

2.3近三年内(截止到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在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

2.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失信被执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参与投标(详见财库【2017】125号文件);

2.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 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2.8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5日,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5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发送报名材料电子扫描件进行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

潜在投标人需将报名材料加盖公章扫描后发送至26544500@qq.com邮箱并电话通知采购代理机构确认,经审核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填写报名登记表后,招标代理机构负责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送至符合资质条件的潜在投标人的报名邮箱,报名成功。报名材料如下: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单位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人授权委托书;

(3)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5)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编号;

(6)中小企业声明函。

3.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过期不售,售后不退,接收公对公转账,账户名称:吉林省万荣招投标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春市大经路支行,账号:922002010011018894

注:投标人应在银行进账单或电汇凭证上明确用途为“标书款”、项目简称或编号等,以便核对查实。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1年2月2日09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大厅中2楼B203室。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中国政府采购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单位:长春新区党政综合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431-81335668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长春市南湖大路998号金鼎大厦18楼

联系人:张杨

电  话:0431-81815316,13894861999

监督部门:长春新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地  址:长春市龙湖大路5799号

电  话:0431-81335709

政采贷联系人:杨经理

联系电话:18043191791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十五日内完成项目整体建设并正式投入运营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2)《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3)《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4)《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

(6)《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6]90 号)等国家最新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2)招投标过程中,投标单位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供应商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1日  至 2021年01月15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3:30至15: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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