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集宁车站乌兰察布站安装站台安全门项目自购物资(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SHGCJ-2025259/2025-YW-00124-1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集宁车站乌兰察布站安装站台安全门项目自购物资(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SHGCJ-2025259/2025-YW-00124-12),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企自筹,招标人为中国通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乌兰察布站安全防护门工程项目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国内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车站升降式安全门是一种能够根据列车车型、车门位置和停靠精度自动调节门体高度和水平对位的智能化站台门系统,主要用于多车型混跑、站台与列车间隙不一的车站;本次招标主要为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集宁车站乌兰察布站2、3、4、5站台新建安全防护门项目相关的主材、核心部件、设备设施、系统等的采购,拟投入预算资金约人民币捌佰万元。
2.2 招标范围:投标人应严格按照国家现行规范、规程、工艺、标准及招标文件等的具体规定,在合同约定的供货周期内,高质量完成与站台安全门新建相关的主要材料、核心部件、系统、配套设施(设备)和其他相关物资等的生产、加工、包装、仓储、运输、装卸、安装(如需)、调试(如需)、试运行和验收配合(如需)、备品备件供应(如需)、质保期和售后服务期间所有工作及与之相关的一切义务和责任;相关设备(物资)品类、规格、数量、交货期等的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需求书”。
2.3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本次招标为:
01标段: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集宁车站乌兰察布站安装站台安全门项目自购物资(设备)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1 标段:呼和浩特局集团公司集宁车站乌兰察布站安装站台安全门项目自购物资(设备)采购项目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港澳台地区除外),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提供本次设备(物资)制造(供应)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资料的复印(或扫描)件及投标人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gov.cn)基础信息查询页面截图;
* 说明:代理商投标的,针对本项目核心设备(物资)须提供制造商(生产厂家)的授权书,同一品牌设备(或物资)的制造商及代理商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同一品牌设备(或物资)的制造商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投标,否则,所有相关投标均将被否决。
3.2 近年财务状况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22至2024年度经注册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 年的应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资产负债表)等证明资料的复印(或扫描)件或按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提交“具有良好资金及支付能力的承诺”。
3.3 生产供应能力:投标人具有良好的生产(或供应)能力并满足本项目关于交货期的要求;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提交“生产供应能力承诺书”。
3.4 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ISO 9000系列或GB/T 1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投标人为代理商且不具有相关证书的,将以授权制造商的相关证书审查为准);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证明资料的复印(或扫描)件。
3.5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gov.cn)“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列入被移除的除外);不得被“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及信用中国(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等查询页面截图。
3.6 遵纪守法要求: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自递交投标文件之日起前 1 年内没有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的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页面截图,查询时间节点为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 1 年。
3.7 关联关系单位投标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存在下列行为的投标人投标: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的状态的;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3)处于国铁集团、中国铁路通信信号股份有限公司供应商履约评价中禁止投标期内的;
(4)处于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处罚期内的;
(5)被纳入中国铁路通信信号上海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不合格专业分包企业名录且在限制期内的;
(6)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前 3 年内出现过重大工程安全质量问题、严重违约及骗取中标等情况的;
(7)存在因不良行为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投标物资被中国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原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5年09月15日14时00分---2025年09月21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节假日不休);
4.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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