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张煤机智慧园区(一期)项目EPC总承包项目公告
项目编号:CCTC20255172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开标时间:2025年10月13日10:0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张家口张煤机智慧园区(一期)项目EPC总承包项目,招标人为中煤智慧科技(张家口)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请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简介与招标范围:
项目简介:本项目位于河北省张家口市万全区煤机路1号,利用厂区空地、屋顶、车棚建设分布式光伏,拟安装21264块峰值功率为720Wp的单晶硅双玻组件,直流侧装机容量为15.31008MWp,交流侧容量为13.120MW;安装55台30kW、50kW、110kW、250kW、300kW、320kW等不同规格的逆变器;安装2台5kW的微风发电机组;配置2套2.5MW/5MWh的储能装置;配置150台电动汽车充电桩(充电枪合计数165支),其中:直流充电桩(240kW,1拖2)5台,直流充电桩(120kW,1拖2)10台,交流充电桩(7kW,1拖1)135台。同时配置5台7kW(1拖12)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另外,设置2台光伏指示牌、改建2座智慧岗亭、设置2台花瓣式光伏花、建设10座风光互补路灯,实验楼两侧设置4座风光互补路灯等智慧园区元素。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涵盖河北张家口张煤机智慧园区(一期)项目工程EPC总承包项目,属交钥匙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完成以下内容:
(1)合规性手续及涉网手续代办。
(2)勘察设计工作、专项方案设计工作。
(3)所有设备及材料采购工作(不包含光伏组件,光伏组件采用甲供)及接货、卸车、保管、转运等工作。
(4)土建及电气安装调试工程。
(5)完成所有验收工作;工程实现全容量并网安全稳定240小时试运行以及完成竣工验收。
2.2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3 计划工期:
2.3.1项目设计进度工作完成要求
(1) 合同签订后10日内完成场区勘察工作。
(2) 合同签订20日内完成初步设计编制工作。
(3) 合同签订50日内完成全部施工图设计工作。
(4) 项目各专项设计、专篇、竣工文件编制完成时间节点满足发包人相关要求。
2.3.2项目工程施工进度完成时间
见里程碑进度计划(承包人需根据工期时间自行提交时间节点Project图)
(1)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合同签订后,立即开始工作。
初步设计:合同签订后20日内。
全部施工图完成:合同签订后50日内。
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合同签订后,30日内开工。
第一批次场区设备安装全部完工:合同签订后210日内。
第一批次光伏首台(次)并网发电:合同签订后75日内。
第一批次光伏全容量实现发电:合同签订后240日内。
第二次批次并网发电:第二次批次具备施工条件后60日内。
第三次批次并网发电:第三次批次具备施工条件后90日内。
具体日期参照以下时间节点:
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10月15日前。
初步设计:2025年11月5日前。
全部施工图完成:2025年12月5日前。
开工日期:2025年11月15日前。
第一批次光伏首台(次)并网发电:2025年12月31日前。
第一批次光伏实现全容量并网发电:2026年7月15日前。
第二批次具备施工条件:2027年4月15日。
第二批次并网发电:2027年6月15日。
第三批次具备施工条件:2028年9月15日
第三批次并网发电:2028年12月15日
如合同签订日期、光伏施工场地具备条件提前或延迟,则相应工期提前或顺延。
第一批次、第二批次、第三批次,工期总日历天数分别为:210天(日历日)、60天(日历日)、和90天(日历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4 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万全区煤机路1号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法人(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
3.2资格要求2:
(1)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须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二级及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证书扫描件(新证、原证在有效期内均可);
(4)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若为联合体投标,负责设计部分工作的联合体成员应满足上述条款(1);负责施工部分工作的联合体成员需同时满足(2)、(3)、(4),若联合体成员负责设计+施工,则须同时具有以上(1)、(2)、(3)、(4)。
3.3资格要求3:投标人自 2022 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须具有_1_项新能源电力相关“EPC总承包业绩”,或“设计+施工(含PC总承包)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中须明确工程项目名称、承包工程范围及主要内容页或能体现资格业绩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和签章页。
如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须具有_1_项新能源电力相关设计业绩,或具有一项新能源电力相关EPC业绩;同时施工单位须具有_1_项新能源电力相关工程施工业绩,或具有一项新能源电力相关EPC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合同中须明确工程项目名称、承包工程范围及主要内容页或能体现资格业绩内容、合同签订时间和签章页;
3.4 资格要求4:主要负责人要求
(1)项目负责人:拟任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具有 1 项从事新能源电力相关工程的业绩;
(2)设计负责人:拟任设计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电气工程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资格,具有1项从事新能源电力相关项目设计的业绩,须提供有效的注册电气工程师或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或注册土木工程师执业证书扫描件(如为联合体投标,应由联合体中设计单位委派,需要提供是设计负责人的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中若无法体现设计负责人姓名,则须出具设计负责人任命文件)
注:上述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施工负责人不得同时兼任;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或任命文件,业绩合同须体现项目负责人姓名,如不能体现,则须出具最终用户出具的用户证明文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承诺书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并提供承诺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3.5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如是联合体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成员不超2家;
备注:
(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潜在投标人提交意向资料后从招标公司获取到招标文件,不代表已经通过资格审查。资格审查以投标人成功递交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需提供的文件,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清晰的扫描件或其它电子图片。
(4)投标人应按投标人资格要求所述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资质;若投标人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以评标委员会在相关官网或者权威网站查询为准,相应证书实际存在并有效的,则不否决投标,但应按照评标办法中“投标文件格式”评分条款对投标人酌情扣分;若经专家组查询复核,相应证书不存在或无效的,则否决投标。
(5)“投标人资格要求”中所提及拟定的“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等须在投标文件中明确,且不得在合同签订、项目实施过程中随意更换。若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更换调整的,更换调整的人员资质、业绩、能力不得低于原投标文件中相关人员,且需征得发包人同意。
(6)若在投标文件中所附注册建造师证书过期或未在电子注册证书上“手写签名”的,可以补充澄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价: 200元/标段,售后不退。
4.2 意向资料递交时间:2025年9月22日9:00到 2025年9月30日 16:00 。
4.3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5年9月22日9:00到 2025年9月30日 23:00 。
4.4 投标意向资料递交及招标文件获取流程:
(1) 投标人须在平台上注册成为会员。
(2) 投标人根据页面提示上传投标意向资料(证明满足本章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的相关资料),并提交项目联系人等信息;投标人意向资料通过后,在线支付招标文件费用,支付成功后即可下载招标文件。
(3) 购买招标文件的发票,投标人可登录平台在线自行打印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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