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兰县柳河水库生态治理及巩固提升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竞争磋商采购公告
木兰县国硕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对木兰县柳河水库生态治理及巩固提升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服务进行竞争磋商采购,欢迎各供应商参加投标。
1、项目编号:ZZ52846FW00020239
2、采购人:木兰县国硕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3、采购项目名称:木兰县柳河水库生态治理及巩固提升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服务
4、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4.1采购内容:完成木兰县柳河水库生态治理及巩固提升工程(一期)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水土保持监测服务全部工作内容及相关技术服务,并配合采购人完成相关工作。
4.2服务期限:水土保持方案编制服务签订后20个日历日内出具成果文件,水土保持监测服务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完毕。
4.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4.4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4.5付款方式:以合同中约定为准。
5、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供应商。
6、供应商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6.1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6.2.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近3年(2022年7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须提供网络截图(查询日期自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6.3.拟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及其法定代表人投标期间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须提供网络截图(查询日期自本项目公告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6.4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①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②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③其他: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单独或以其他联合体形式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5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环境保护或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5月—2025年7月)本企业为其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新成立企业年限不满足三个月的,提供自成立之日起次月至2025年07月 的连续缴纳养老保险有效证明)。不提供或经核实存在弄虚作假的,其投标将被否决(建办市函〔2019〕92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采购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7.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5年9月23日至2025年9月29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