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010-89940160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全省邮政邮件自提物流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5-09-29 14:00:47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全省邮政邮件自提物流供应商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以下简称“招标代理”)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 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全省邮政邮件自提物流供应商采购项目 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前来投标。本项目采用电子化招投标,对投标人在“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上传的电子版投标文件进行审查。

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全省邮政邮件自提物流供应商采购项目

2、招标编号:TC259X0FS

3、采购内容及预算:本项目采购邮件自提物流供应商,中标3家,备选3家,如因税务问题中标供应商不能提供服务,由备选供应商替补。邮件自提物流供应商为各市邮件自提点提供服务,服务内容包括自提点的维护、结算等。江西邮政定期将自提费用支付给邮件自提物流供应商,供应商按约定清分给自提点。邮政另外支付供应商服务费,服务费限额为开票金额的0.72%,预估2025年开票金额约3000万元,预估金额仅供参考,实际结算金额以实际发生自提业务量进行结算。

4、标包划分:按照充分竞争原则,本项目不分标包,即为1包采购。

注:(1)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并以“包”为单位提供投标文件。

(2)本项目/包最高投标限价:投标人报价仅对服务费的费率(0.72%)进行折扣报价,最高投标限价是0.72%。投标人报价如高于最高投标限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5、其他内容:

5.1 费用构成:本项目为含税全包价。即本项目采购价格包括但不仅限于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人工费、交通费、劳保费、搬运费、税费、保险费、培训费及加班费等在内的所有费用。投标人估算错误或漏项的风险一律自行承担。中标供应商应出具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等额完税发票。(发票类型:增值税专用发票)

5.2 履约保证金或保函: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日内,需向采购方提交5万元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或银行保函在合同履行完毕后30日内返还。中标单位弃标或存在任何形式的转包行为,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关系,并没收全部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按服务单位进行平均分配,四舍五入到单位元。

5.3 付款方式:按月支付,按合同约定执行。甲方通过乙方使用的诚薪通平台系统与乙方核对已提供本合同约定服务的自提点清单、服务记录、代理费金额等,乙方根据确认后的信息计算服务费,在核对服务费后按实际结算金额向甲方开具对应金额的、合法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并邮寄至本合同文首所列之甲方联系地址或发送邮件。甲方收到账单后,打款至乙方相应账户,完成账单的支付。

5.4 技术(服务)要求:详见第五章“技术(服务)规范书”。

5.5 服务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6、投标人资格条件:

6.1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且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公司或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提供:①投标人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投标代理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6.2 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提供:投标人声明函或投标截止日前本单位信用中国 ( 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截图。

6.3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提供:供应商出具承诺函加盖公章。

6.4 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提供:供应商出具承诺函加盖公章。

6.5 投标人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并承诺就本项目服务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提供:承诺需出具承诺书,提供近2年任意1-2月增值税完税证明和缴纳社保的凭证。

6.6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审查方式,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和分包。

提供:投标人出具非联合体投标申明函。

6.7 投标人应出具《采购供应商承诺函》。

提供:《采购供应商承诺函》加盖公章。

6.8 供应商须具备与“通联”的“系统账户支付”合作协议且在有效期内。

提供:投标人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合作协议。

6.9 供应商能够为自提点纳税、开据增值税专票,具有税务部门颁发的委托代征资质或税务服务资质,能够通过第三方平台(诚薪通平台)自主结算费用。

提供:投标人出具能够为自提点纳税、开据增值税专票承诺函,并出具税务部门颁发的委托代征资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可提供税务服务相关证明材料、能够通过第三方平台自主结算证明材料。

6.10 供应商须在“通联”开设电子账户,并提供有效证明。

提供:投标人在“通联”开设电子账户的相关证明材料。

7、招标文件的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下一篇: 暂无
上一篇:

浚县长丰小学学生校服代采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信息二维码

    手机版

  • 分享到
温馨提示
• 
建议您通过拨打网站联系方式确认报名投标流程,并咨询阅读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分公司全省邮政邮件自提物流供应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内容,谨防上当受骗。如涉及到版权或其他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
 
0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