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2025年至2026年安全生产责任险事故预防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2025年至2026年安全生产责任险事故预防服务采购项目(项目编号:CP-TPIJX-2025-S2-002,招标代理项目编号:SZ-17-04A-2025-D-F-E25206),招标人为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太平财产保险有限公司江西分公司2025年至2026年安全生产责任险事故预防服务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为更好的响应相关政策与服务规范要求,为生产经营单位提供更好的生产安全事故预防服务,拟选择2-6家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供应商,为承保的安全生产责任险企业提供事故预防服务(涉及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民用爆炸物品、金属冶炼、渔业生产等高危行业)。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书”。
2.3 预估金额:总预算金额约为含税人民币160万元。
注:以上金额仅为招标人预估,以招标人实际委托或派单为准,招标人不保证在约定期限内实际发生的金额一定达到金额上限,实际发生金额未达预估金额招标人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2.4 标包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2.5 中标人数量:2-6家。
2.6 服务地点:江西省内。
2.7 服务期限:本项目签署的合同期限为1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主体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为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须取得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或总部机构)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总公司(或总部机构)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3.2 投标人自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合同中约定的服务起始时间为准)须至少具备一个同类项目案例经验(指安责险的事故预防服务类项目)。提供合同复印件(须体现合同名称、服务内容、签订时间或服务时间、签字盖章页等内容),未提供证明材料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足以支撑判断的,则对应业绩不予认可。
3.3 投标人应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具备专业从事事故预防服务的专业队伍。须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3.4 投标人应为具有安责险事故预防服务相应资质或能力的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资质或能力须符合《安全生产责任保险实施办法》(应急〔2025〕27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具有提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安全风险辨识、评估、评价,生产安全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或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编制和应急救援演练等服务的能力。须提供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第六章)。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投标,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时必须提供《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3.7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被责令停产停业、财产处于被接管、冻结或处于破产状态;
(2)最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问题的;
(3)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4)在企业的经营活动中存在重大违法行为、被依法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5)在最近三年内(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因自身任何违约、违法行为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取消投标资格、合同解除或败诉;
(6)被列入太平集团及下属所有子公司负面清单,中国太平电子化采购平台处于冻结状态的企业;
(7)被太平集团及下属所有子公司控股或存在管理关系的企业;
(8)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本资格项投标人应提供财务信誉承诺书等证明材料,招标人或评标委员会可在投标截止日当天查询复核,如与投标人递交信息不一致,以评标委员会最后评审结果为准。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实行网上发售电子版招标文件,不再出售纸质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13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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