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长江上游三峡库尾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璧山片区)
(一期)苗木采购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重庆长江上游三峡库尾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璧山片区)(一期)苗木采购的招标人为重庆市林业投资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市级资金、区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重庆长江上游三峡库尾流域国土绿化示范项目(璧山片区)(一期)苗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项目内容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拟采购苗木数量共计789094株。其中:中幼林抚育22593株,退化林修复322124株,农村“四旁”植树444377株。
2.2本次招标项目采购估算金额:人民币19448585.18元。
2.3 招标范围:包括完成种苗的包装、供货、税金、装车费、运输费、采购后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和其它相关伴随服务等工作内容。
2.4货地点:重庆市璧山区(具体以招标人指定地点为准)。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止,具体时间以招标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投标人需自行提供承诺函,承诺函必须包括“3.1基本资格条件”所有内容,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2特定资格条件
本项目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工商营业执照。
(2)投标人代表需提供其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参与项目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可不提供授权委托书、社保证明等证明材料);投标人代表为非法定代表人参与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提供投标人为该授权人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具备区县级(含)及以上林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
(4)投标人信用信息: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招投标活动;②不得有被法院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被执行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5)其他要求:①属于招标人规定的禁止投标名单且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的投标人,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②与招标人发生过产品质量纠纷的,禁止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详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文件发售期:2025年9月30日至2025年10月9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4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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