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包装自动码垛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0613-256022265370
1. 招标条件
后包装自动码垛项目的招标人为上海益民食品一厂有限公司、光明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人”),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目前已具备招标条件。上海机电设备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在此欢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 招标采购内容
- 本次采购内容:
1)更换3台夹持式提升机替代原因连续式提升机,含275家装线10号提升机、中砖标准箱7号提升机、中砖家庭装8号提升机。
2)更换空中输送系统,按照一对一自动传输至月台,满足手工码垛和机器人自动码垛功能。
3)采购4台可移动自动码垛机器人,实现2条中砖线和2条大白兔线自动码垛功能,同时机器人采用可移动至12条输送线任何一条,满足任何条 线都可以自动码垛功能。
4)原有2条大白兔线和2条中砖线每班共7人(两班14人),新增4台可移动自动码垛机器人后2条大白兔线和2条中砖线每班共3人(两班6人),共计每天减少8个人。
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技术规格及要求》。
2.2 项目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汇丰北路988号。
2.3 改造工期:该项目约60天。
3.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实缴资本不低于150万元(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与本项目相关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企业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若本年实缴注册资本发生变动,需提供法定资格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3.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3投标人应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记录的凭据;
3.4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项目类似业绩(不少于一个,与本项目相关“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企业除外,须提供证明材料);
3.5投标人须为设备制造商或制造商授权本项目的唯一代理商;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以下时间内购买招标文件:
4.1.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5年10月9日到2025年10月14日(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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