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单位保障社会化餐饮项目招标公告
我部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2021年度保障社会化餐饮项目
二、 项目编号:2021-JKHYJD-F1003
三、 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引进餐饮店保障社会化,由招标人免费提供营业场所,供应商负责全部经营性资金投入,独立自主经营,提供以小吃餐饮为主体的商业服务。
本项目根据综合得分排名,入围供应商数量与通过初步审查的供应商比例为1:2,第一包入围2家,第二包入围5家,第三包入围10家;综合得分排名顺序即为签订合同时选择店铺的次序。
包号 | 序号 | 主营内容 | 场地面积 (平方米) | 服务期限 |
第一包 | 1 | 餐饮 | 403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 |
2 | 餐饮 | 403 | ||
第二包 | 3 | 小吃餐饮店 | 267 | |
4 | 小吃餐饮店 | 133 | ||
5 | 小吃餐饮店 | 112 | ||
6 | 小吃餐饮店 | 112 | ||
7 | 小吃餐饮店 | 112 | ||
第三包 | 8 | 小吃餐饮店(面馆) | 58 (不含就餐区域面积) | |
9 | 小吃餐饮店(炒菜店) | 58 (不含就餐区域面积) | ||
10 | 小吃餐饮店(砂锅店) | 38 (不含就餐区域面积) | ||
11 | 小吃餐饮店 | 82 | ||
12 | 小吃餐饮店 | 82 | ||
13 | 小吃餐饮店 | 56 | ||
14 | 小吃餐饮店 | 56 | ||
15 | 小吃餐饮店 | 56 | ||
16 | 小吃餐饮店 | 56 | ||
17 | 小吃餐饮店 | 41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须是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独立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独立法人提供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自然人提供个人身份证明。
(三)供应商是法人的,提供近一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四)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其他组织、自然人存在关联关系、亲属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1年1月11日至1月30日(08:00—11:30,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611377889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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