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2021ZHYX01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建设工程”已经由吉发改审批【2018】345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建设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外电网配电工程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长春金融高等专科学校新校区建设项目外电网配电工程;
2.2标段划分:独立标段;
2.3建设地点:长春莲花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雾开河大街以东、雾一路以南;
2.4项目规模:20栋单体建筑,总建筑面积140267.68㎡,电压0-10kv,总容量14970KVA;
2.5招标内容及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工程;
2.6计划工期:2021年4月1日计划开工,2021年7月30日竣工验收并完成送电,施工工期121日历天;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符合省市相关文件的规定及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同时具有五级及以上承装(修)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申请人拟派出的项目经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且无在建工程;(项目经理信息须在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人员信息内);
3.3投标申请人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均不亏损;
3.4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5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林省相关的法律法规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登记后方可参与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执行关于印发《吉林省建筑业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办法》的通知(吉建管〔2018〕28号)文件要求,对2019年度信用评价为不合格的企业,禁止参与政府投资项目投标;
3.8不接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
3.9投标单位拟投入本项目全部人员(包括授权委托人)均为投标单位在职人员,并在本单位连续缴纳3个月(2020年10月至2020年12月)社会保险,调转不足三个月的提供入职以来的连续缴纳社保证明,需体现相关人员信息;
3.10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开标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综合评定打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其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应在接到招标代理公司电话通知后60分钟内到达指定地点参加抽取中标候选人活动,并现场核验身份。违反上述规定的视为自动放弃投标;
3.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为响应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精神,减少人员聚集,本项目采取网上获取招标文件。凡有意参加此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平台”(以下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进行注册并完成购标申请;
4.2完成注册后,请于2021年01月12日至2021年01月18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0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互联网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完成购标申请,在购标申请时,须在平台投标附件中上传下列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的PDF格式文件(所有资料必须在同一个PDF文件中),否则购买申请将被视为不通过: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或提供可查询的电子证书);
(3)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
(4)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外省企业提供“吉林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入吉企业官网截图;
(6)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登记表在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
4.3招标文件每套1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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