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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市管理局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陈腐垃圾清运及处置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2021-01-12 14:36:54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FHT2020-1208-FW04(F)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陈腐垃圾清运及处置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5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陈腐垃圾清运及处置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长春市东南湖大路788号鸿城国际商务中心7楼北京东方华太工程咨询有限公司707室报名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2月5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招标编号:DFHT2020-1208-FW04(F);

项目名称:长春汽车经济技术开发区陈腐垃圾清运及处置项目;

预算金额:150.0000万元;

最高限价:250元/立方米;

采购需求:对混合垃圾及陈腐垃圾进行清运及处置,垃圾量约为6000立方米;

合同履行期限:气温达到清运条件后3个月内完成垃圾清运及处置;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执行《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4)执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和经验。近三年(2017年-2019年)财务状况良好,且不亏损。

(2)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投标人需登录《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对投标人进行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并提供网站截图证明。

(4)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投标单位参与投标。

(5)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子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能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同一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1月13日至2021年1月19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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