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烟草公司鹤岗市公司2025年12月-2027年12月二级运输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KGS-25236
本招标项目黑龙江省烟草公司鹤岗市公司2025年12月-2027年12月二级运输项目,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招标人为黑龙江省烟草公司鹤岗市公司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烟草公司鹤岗市公司2025年12月-2027年12月二级运输项目
1.2招标内容:2017年区域物流整合后由佳木斯市烟草公司负责鹤岗卷烟的打码、包装,每天需要把打包好的卷烟从佳木斯市物流中心运至鹤岗市烟草公司及两县局中转站。需要二级运输送货车辆为2辆,线路1:鹤岗-佳市-鹤岗;线路2:佳市-绥滨-萝北-佳市。
最高限价:45万元/年,90万元/两年
1.3项目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1.4计划合同履约期:两年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营业执照;
2.2投标人必须具有有效的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可开具增值税发票;
2.3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熟悉运输管理业务;
2.4具备封路等突发情况通行许可办理能力;
2.5投标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潜在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行政处罚决定书载明的罚款≥10万元等行政处罚); 投标人须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承诺近2年无重大交通事故及应急演练证明,近2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以证实具备履行合同的资金实力(加盖公章);
2.6拟投标人须拥有自有或租赁期不少于1年的运输车辆(至少三台,含备用车辆)。所有车辆须证件齐全(行驶证、营运证),保险完备(人身、货物、车辆险)。(需提供相关证明,租赁车辆需提供租赁合同及车主同意用于本项目的声明);
2.7每台车要配备符合法律规定资格的驾驶员(驾驶员日常2名,旺季货量大,需临时增派),要求:驾驶员须持有合法驾驶证且具3年以上从业经验且近3 年无交通肇事犯罪记录证明 ,年龄≤60周岁。投标人须承诺驾驶员符合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技术、职业道德良好,提供近 3 个月社保缴纳记录;
2.8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信用记录以投标截止日前7日内官方查询结果为准;
2.9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及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官方网站查询结果为准,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10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被列入上述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2.1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未被列入“烟草行业存在行贿行为供应商名单和黑龙江省烟草行业存在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的禁入期限内”,如发现有上述情况,视为响应无效;
2.1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响应时最多不得超过两家,否则,相关响应均将被否决;
2.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中标后不得转包或分包;
2.14本项目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2.15投标人须承诺在投标期间未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或破产状态。
2.16投标人须承诺履行招标人数据保密义务,严禁泄露运输货物信息、路线等商业秘密。
2.17招标人保留核查权利,若投标人虚假承诺,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索赔损失。争议管辖法院为招标人所在地法院。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3.1获取时间:2025年11月19日09时至2025年11月28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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