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0NCZ(YC)001454
项目编号: HNSF-ZC2021-001
项目名称: 贺兰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职工餐厅服务外包及选定食材供应商项目
预算金额(元): 2160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2160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
一标段:服务外包 | 餐饮服务 | 12 | 详见招标文件 | 2160000 | |
数量合计: | 12 | 预算合计: | 2160000 |
合同履行期限:暂定为3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活动,依照宁财(采)发〔2014〕1057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福利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其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附总公司小微企业申明函、监狱企业申明函、残疾人福利企业申明函,以分支机构名义提供上述申明函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4)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并打印结果加盖公章,携带至开标现场备查(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且无不良信用;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次招投标活动。(5)第四标段投标人还须具有《特殊食品准营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1-01-13 11:39:00 至 2021-01-20 18:00:00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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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