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比选公告
豪洋公司本部2025年公务车辆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本比选项目豪洋公司本部2025年公务车辆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 比选范围:采购车辆的供货及伴随服务,包括但不限于车辆供货、运输、备品备件、专用工具、车辆上户上牌、充电桩及充电桩安装调试、技术资料、技术服务等费用。详见第五章供货要求。
车辆采购清单:
货物名称 | 交货地点 | 招标数量 | 车辆配置需求 |
腾势D9 2025款 DM-i 智驾版 1020 四驱尊贵型 | 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1辆 | 1.车身颜色凝夜黑、内饰颜色鎏年棕,MPV车辆一台。 2.需赠送原厂全车太阳膜、原厂后排及后备箱大理石纹航空铝地板(含2个二排脚踏及4个门槛装饰板)、原厂前排地垫。 |
2.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
2.3供货要求: 投标人提供的设备(包括零部件、备件、备品)必须是生产日期6个月内全新、技术参数和性能符合国家质量检测标准、质保标准,随机持有产品合格证书、保修卡、说明书等。
2.4质保期:以厂家质保期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比选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法人地位的企业,投标人具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能够独立承担经济、法律责任,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鲜章)。
3.2投标人须承诺提供货品及服务满足“第五章 供货要求”中全部条款。(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鲜章);
3.3自2023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需提供壹台及以上招标需求车辆新车销售业绩(格式自理并加盖鲜章)。
3.4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发起人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以上资料除要求提供原件外,均为提供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所有投标文件正本均须逐页加盖投标单位鲜章,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4、比选文件的获取4.1投标人于2025年11月 28 日起可自行在平台上下载比选文件电子版,以及答疑、补遗等投标截止时间前公布的所有相关资料,不管投标人下载与否,比选人和比选代理机构都视为投标人收到以上资料并全部知晓有关比选过程和事宜,如因投标人自身原因未能下载相关资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各投标单位应随时关注网上发布的比选文件及相关修改内容。
4.2投标人须在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审批过后成为平台供应商。
4.3此项目将在平台系统上进行电子开、评标(仍须同时提交纸质版投标文件)。投标人需提前在平台上注册、报名,下载比选文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并报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未按时报名、报价并上传投标文件电子档、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者,视为废标。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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