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本招标项目为广州发展综合能源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二次),已在广州南沙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备案,项目由两个站点组成,投资项目备案证分别为广州发展龙穴岛综合能源站一期建设项目代码:2509-440115-04-02-412932;广州发展珠电综合能源站一期建设项目代码:2509-440115-04-01-339679。项目业主为广州发展能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招标单位为广州发展能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广州发展综合能源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第二次)
二、招标单位:广州发展能源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廖工 联系电话:020-37850497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人:周詠淳、陈丽霞 联系电话:020-66341909、020-66341910
招标监督机构:广州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部
监督电话:020-37850890
三、建设地点及项目概况: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对氢能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的要求,加快构建完善加氢站网络体系,积极响应2025年广州市加氢站建设工作安排,拟同时建设龙穴岛、珠电综合能源站共两个站点,均已纳入广州市氢能基础设施发展规划,具体情况如下:
广州发展龙穴岛综合能源站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龙穴街道龙穴岛围垦区西南侧自编D地块D3号,现为广州燃气龙穴岛LNG汽车加气站,本期建设内容为扩建固定式加氢站,用于满足社会车辆如环卫车、物流车、公交车等的用氢需求,并计划开展供应氢气用于区域内天然气掺氢的研究工作,进一步助力构建南沙区氢能应用场景。
广州发展珠电综合能源站位于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南沙街道珠电路珠江电厂西南侧,规划发展加油、加氢、充电业务,进一步构建广州发展集团综合能源站点。本期建设内容为新建撬装加氢站。
四、标段划分及各标段招标内容、规模:
1、本项目未划分标段。
2、招标内容、规模:
2.1 广州发展龙穴岛综合能源站项目EPC总承包
本子项目采取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完成,项目占地面积4387平方米,利用原加气站场地改建日加氢能力500kg/12h加氢站,包括但不限于:控制系统、卸气柱、45MPa氢气压缩机1台,加氢机1台,储氢瓶组及配套冷却等装置,以及加氢站具备卸氢、储氢及加氢等功能所需设施。项目不新增建构筑物。
2.2 广州发展珠电综合能源站项目EPC总承包
本子项目采取总承包交钥匙方式完成,项目占地面积约1516平方米,新建日加氢能力500kg/12h撬装加氢站,包括但不限于:控制系统、卸气柱、45MPa氢气压缩机1台,加氢机1台,配套冷却等装置,以及加氢站具备加氢等功能所需设施。项目不新增建构筑物。
2.3 招标范围除新改建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完整的加氢站外,还包括因本项目建设需要而对原有建、构筑物局部的拆除、还建、修复、防水、补漏、加固等。
3、项目EPC总承包工程是交钥匙工程,包含项目的设计、设备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验与检验、消缺、试运行、验收,项目相关专项评价、审查与验收(安评、消防、防雷、劳动安全与职业健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等专项,环评除外),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其他所有特种设备报备、检验、验收并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项目监检、工程规划、市政占用和施工许可等需要办理的手续,项目投产运营手续(含相关申请材料)办理、工程质量保修服务和人员培训等所有工作。
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 15 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图纸评审,并提交开工报告;2026年1月22日前原则上至少有一个站点具备加氢功能。正式开工之日起3个月内具备项目初步验收条件。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
五、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意思表达清楚,投标人代表被授权有效。
2、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为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
3、投标人必须具有承接本工程所需的以下(A、B、C)的资质/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按各自分工对应资质情况):
A设计资质(若为联合体,负责设计的单位须同时具备)
1、工程设计资质,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市政行业设计资质。市政行业设计资质要求为市政行业(甲级或乙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专业(甲级或乙级)资质。
2、具备市场监督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GC1级设计资质。
B施工资质(若为联合体,负责施工的单位须具备):
1.具备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具备市场监督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压力管道GC1级安装资质。
[需提供符合上述要求的投标人资质证书扫描件或其他有效证明。]
C设备供货资格(若为联合体,负责供货的单位须具备):必须是氢气压缩机或加氢机的制造商,须提供整机防爆合格证或其他证明。
4、投标人的业绩要求
2021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备供货单位至少有2项加氢设备(供应氢气压缩机或加氢机)的供货业绩。
若独立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提供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为EPC或PC总承包,可算为一项加氢设备供货业绩,如该业绩所属单位非本次投标人则该项业绩不予认定。
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首页、合同中含供货范围和工期内容页、合同双方的盖章页(证明材料不能反映供货内容要求的还应提供业主证明或其它有效证明),并提供至少1张与业绩合同对应的结算发票(发票开票日期须在合同签订日期之后和投标截止日之前),标明的合同签订日期须在2021年至投标截止时间止的时限范围内。
5、投标人已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6的内容和格式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6、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未出现以下情形:与其它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按投标人提供的《投标人声明》第六条内容进行评审)。如不同投标申请人出现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情形,则不通过资格审查。
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超过3家,其中设备供货单位只允许1家参与联合,除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符合以下规定要求:
(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每一成员均受法律约束;
(2)应指定一家联合体成员作为牵头人,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提交一份授权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
(3)联合体牵头人应被授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承担责任和接受指令,并且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
(4)所有联合体成员应按合同条款的约定,为履行合同共同和分别承担责任。在联合体授权书中,以及在投标文件和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中应对此作相应的声明;
(5)联合体各成员之间签订的联合体协议书应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
(6)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两个具有不同专业资质的单位组成联合体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承担的专业内容应当在联合体协议书中予以明确,根据协议规定承担某一专业内容的联合体成员应当具备该专业相应的资格条件。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7)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如有违反将取消该联合体及联合体各成员的投标资格。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相互间存在直接控股关系或间接控股关系或管理关系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都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投标。
六、公告发布日期、领取招标文件事宜、递交投标文件时间与开标时间:
1、发布招标公告开始日期(含本日)为:2025年11月28日18时00分。
招标公告截止日期(含本日)为:2025年12月19日9时00分。
注:发布招标公告的时间为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得少于20天。如招标人需发布补充公告的,以最后发布的补充公告的时间起计算编制投标文件时间,并需在招标答疑中明确说明。
2、投标登记方式及获取招标文件手续:
本项目设立投标登记环节,投标申请人应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有兴趣且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者请按以下程序递交投标登记资料及办理招标文件获取手续:
(1)办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注册登记:
投标人需于投标登记截止时间前自行办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html/index.html)企业信息注册登记。如投标人未完成此注册登记,将导致投标信息无法录入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系统。如出现上述情况,投标人有可能失去投标机会,因其可能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已办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注册登记的单位请忽略此环节)。
(2)提交投标登记;
投标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html/index.html)提交投标登记后,请务必及时联系招标代理工作人员(联系电话:020-66341909、020-66341233,邮箱:zyc6634@163.com)线上确认投标登记信息。
(3)招标文件获取手续:
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00元,标书款支付方式:电汇,不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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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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