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计划编号: 2021NCZ(YC)000036
项目编号: SSGDZTB2021007
项目名称: 银川市路灯管理处2021年春节大型彩灯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元): 946000.00
最高限价(如有): 946000.00元
采购需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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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春节大型彩灯采购 | 其他不另分类的物品 | 1 | 2021年春节大型彩灯采购 | 946000 | 具体参数详见采购文件 |
数量合计: | 1 | 预算合计: | 946000 |
合同履行期限:按照采购合同要求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2014]1057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2)、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相关规定;(2)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4)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件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查询记录(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分别截图打印并加盖鲜章)。(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项目分包或者转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1-01-15 14:26:37 至 2021-01-22 17:00:00 ,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4: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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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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