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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昌市伍家岗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临江溪污水处理厂提标项目构筑物及沼气罐体拆除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01-18 14:30:24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XR-2021-001

项目名称:临江溪污水处理厂提标项目构筑物及沼气罐体拆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69646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69646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宜昌市伍家区伍家乡共联村4组的2500m³沼气储存罐体及管道进行清洗并拆除;附属构筑物的拆除。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 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 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 “省一体化平台”中截 图《省外建筑业企 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证明 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本项目资格要求:(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有岗位证书,拟派项目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8日  至 2021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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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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