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BXR-2021-001
项目名称:临江溪污水处理厂提标项目构筑物及沼气罐体拆除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696465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8.696465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宜昌市伍家区伍家乡共联村4组的2500m³沼气储存罐体及管道进行清洗并拆除;附属构筑物的拆除。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微型企业)等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必须为“湖北省 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以下 简称省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省外企业在 “省一体化平台”中截 图《省外建筑业企 业投标信息登记表》,省内企业在“省一体化平台”中截图证明 本企业是‘一体化平台’登记单位)本项目资格要求:(1)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应提供拟派本项目的现场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各不少于1人,拟派本项目现场关键岗位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现场专职安全员)不得相互兼任;施工员和质检员须具有岗位证书,拟派项目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湖北省外企业相关人员岗位证书如不在有效期内的,应由企业法人注册地的颁证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行业协会)出具的文件或证明,并能如实反映上述考核内容;(3)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4)供应商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1月18日 至 2021年01月2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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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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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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