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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安县哈拉海镇中心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2026-02-26 15:53:23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农安县哈拉海镇中心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农安县哈拉海镇中心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2026 年 2 月 27 日至 2026 年 3 月 4 日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通过现场 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350号阳光名家办公楼2楼右侧)或邮箱 HXZXJL@126.com 获取磋商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XZX-ZB-2026-06

2.项目名称:农安县哈拉海镇中心小学食堂大宗食材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三年合计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最高限价:三年合计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00)

5.采购范围:米、面、油、肉类、蔬菜、调料等大宗食材。

6.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7.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8.服务标准:符合国家、省市及有关部门关于环境和食品卫生要求的标准及采购需求相关质量标准。

9.服务要求:

(1)服务要求:米、面、油、调料类,根据需求每周或间周送达;

(2)蔬菜、肉类每日早6:00前送达;

(3)如有临时食材短缺或有食材不合格情况,商家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内 完成补充或更换。

10.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1.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证明材料。有良好的履约信誉;并在人员、设备、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2供应商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加盖公章),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3)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网站查询截图)。

3.4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3.5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或备案。

3.6具有有效的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须提供生产企业的)。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 2026 年 2 月 27 日至 2026 年 3 月 4 日

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3 时 00 分至 17 时 0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恒信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长春市南关区人民大街7350号阳光名家办公楼2楼右侧)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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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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