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维修工程设计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编号:NJJC-2026ZB0312)
项目所在地区:江苏省
一、招标条件
维修工程设计服务项目(项目编号:NJJC-2026ZB0312)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竞争性磋商;招标人为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江苏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维修工程设计服务,拟对其一年内的维修工程设计单位进行本次采购,年度计划维修改造工程造价估算金额约500万元,包含江宁校区零星维修工程、屋面维修工程、装饰改造、局部绿化及其他维修改造工程项目,实际以采购人发出的通知为准。预算:20万元。最高限价:以提供设计服务的工程项目的审定价的4.0 %作为最高取费费率,供应商按最高取费费率的折扣率进行报价,最高折扣率100%,最终报价折扣率超过此价的为无效响应文件。
服务期:本项目总服务期限为一年,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维修工程设计服务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审计的2024或2025年度财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提供开标前6个月内(即2025年9月以来)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利润表和资产负债表)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开标前6个月(即2025年9月以来)内资信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的承诺书原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即2025年9月以来),至少 1 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依法享受免缴、缓缴的,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申请单位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监狱和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按无效标处理。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具备下列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4.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本章第2.1(5)条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5)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采购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3月27日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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