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交通大学差旅服务平台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甘肃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受兰州交通大学委托,对兰州交通大学差旅服务平台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ZJD-2026027-FW(BN)
项目名称:兰州交通大学差旅服务平台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99.00万元
招标内容: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及业务管理模型,对差旅活动进行全过程管理、监控、数据分析并实施持续优化策略,为采购人全校人员出行提供完善、快捷、方便、经济的一站式差旅管理服务,并提供咨询意见,改进流程,通过利用差旅管理使差旅成本最小化,实现对差旅成本的控制。结合网络技术与传统差旅服务,提供网站、手机、电话、邮件等多种灵活预定服务模式及24小时全天候预定、咨询服务。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期起180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1)营业执照: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状况:投标人须提供2024年度或2025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
(3)纳税证明:投标人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缴纳的6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4)社保缴纳证明: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投标人逐月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至少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投标人逐年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票据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7)信用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查询时间为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8)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等证明材料。(格式自拟)
(9)承诺系统使用期间信息安全问题均由投标人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格式自拟)
(10)非联合体声明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格式自拟)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或其合作方具备有效的IATA证书,并提供合作关系证明;
(2)投标人应具备与至少三家国内航空公司签署的机票代理协议或授权书,并提供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一)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04月 13日至2026年 04月 17 日(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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