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中国-山西省-忻州市
1.招标条件:
本山安龙津山西省退役新能源产业新型固废资源化利用示范项目一期工程EPC总承包,已由宁武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508-140925-89-05-409077),项目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宁武山安立德再生资源利用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括:包含废旧风机叶片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生产线和光伏组件拆解生产线,其中废旧风机叶片处置及资源化利用生产线年处置废旧风机叶片10000吨,资源化利用再生产能力18794吨,考虑托盘和模板生产线;废旧光伏组件年拆解设计处理能力5000吨/年。
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生产设施、仓储和物料输送系统、附属设施、环保设施、办公和生活设施。其中:生产设施包括风机叶片处置车间,风机叶片资源化利用车间、光伏拆解车间。仓储和物料输送系统包括原料库、成品库,中间料仓和物料输送系统。附属设施包括附属用房、厂区绿化及景观、围护设施、厂区道路、室外场地及硬化等,公用系统包括给排水系统、供热/制冷系统、供电(含厂外供电线路)、弱电系统、自动化系统、安防系统、消防系统、压缩空气系统。环保设施包括污水处理设施、除尘装置、有机废气处理设施。办公和生活设施包括综合楼、门卫。
2.2 招标编号:SXHX-260415
2.3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次招标为EPC工程总承包(交钥匙模式),负责本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调试、试运行、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备案、移交、培训、缺陷责任期保修及相关全部手续办理,直至满足发包人性能考核试验合格且使用功能并完整交付。包括但不限于:1、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深化设计、竣工图以及后续的设计服务工作。设计内容需涵盖工艺、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设计等,确保设计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标准以及本项目的特殊要求。设计方案必须满足项目的使用功能要求及安全性、经济性和美观性,同时也要与周边环境相协调。2、负责项目所需的所有设备、材料的采购工作。采购的设备和材料需满足设计要求和相关质量标准,具备合格的质量证明文件。需对采购的设备和材料进行严格的质量检验和验收,确保其性能和质量符合项目需求。3、按照设计文件和相关规范要求完成项目的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装饰装修、设备安装、电气工程等。负责施工现场的管理和协调工作,确保施工安全、质量和进度。
2.4 计划工期:11个月。
2.5 质量标准:合格,满足国家、行业规范等质量验收规范和合同约定的验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和条件:
3.1资质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应同时具备: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或环境工程专项设计(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类似工程业绩:/
3.3人员资格:
(1)项目负责人(兼施工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方提供)的要求为:建筑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项目负责人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2)项目设计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设计任务的设计方提供)的要求为: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拟投入人员应为本单位正式员工。
3.4安全要求:投标人(若为联合体投标,由承担施工任务的施工方提供)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5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在以下网站公示的失信行为处置期和处置范围内:
(1)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被国家公共信用信息中心“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在以上网站中的查询结果,查询结果应为网站自动生成的PDF报告电子版或网站页面截图。
3.6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1)本次投标仅限两个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和相应的资质条件,施工企业应当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双方必须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联合体协议书,明确总承包项目牵头人,
双方各自的项目负责人,约定双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必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人员,负责项目的全过程综合管理和组织实施;
(4)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5)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未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均不得变动。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4月10日23时00分至2026年4月17日23时00分(北京时间)。
4.2 获取方法:登录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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