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度全厂架子、保温、防腐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度全厂架子、保温、防腐工程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为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代理机构为公司,资金来源已落实,现采用公开招标资格后审方式进行采购。
一、本次招标内容
本项目拟对伊犁新天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2026-2027年度全厂架子、保温、防腐工程项目进行外委,基本配置日常配备不少于119人,大修期间本项目配备总人数不少于260人。具体工作包括:
1.负责全厂的生产设备、管道、建构筑物及附属建筑、土建、清淤、机电仪、暖通、消防及水系统等的日常维修、抢修、消缺、中小修、管道检测、压力容器检测、变更、临停检修、年度停机大检修等工作所需的脚手架搭拆(含钢质活动脚手架)、保温拆除和恢复、设备防腐、油漆修补维护、钢结构防火涂料维护保养、全厂塔、储罐等设备破损钢带的更换工作和其它相关配合工作(不含特殊项目);
2.负责空分装置珠光砂的扒出与回填工作;
3.负责年度停车大修期间所有的脚手架搭拆、保温拆除及恢复、油漆防腐等全部工作;
4.特殊项目:负责2026年度化工装置部分设备设施防腐及保温整治项目、2026年脚手架架管及附件(跳板、扣件)租赁项目;
5.日常各单项工作以招标方下达的工作联系单规定的计划工期为准;大修期间下达的工作任务必须确保按招标方要求工期完成,如因投标方原因造成招标方系列开车延误,则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
具体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及工程量清单。
二、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须提供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命书(若存在兼职情况的,必须提供相关任命文件予以说明)。
3.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4.在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施工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5.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人数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相关规定要求。
6.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1)经中国裁判文书网(网址:http://wenshu.court.gov.cn)检索确认,存在行贿罪、单位行贿罪、对单位行贿罪、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介绍贿赂罪(以下简称“行贿犯罪”)生效判决记录的;(2)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人民法院行贿犯罪的生效判决文书的;(3)经司法机关(法院、检察、公安)核实存在生效行贿犯罪判决的;(4)经其他途径确认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函》,并附中国裁判文书网 “单位全称 + 曾用名(如有)”/“姓名 + 身份证号” 检索截图(需显示检索时间、检索关键词、无对应犯罪记录结果)。
7.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s://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8.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网址:https://zxgk.court.gov.cn/)、“信用中国”网站(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或在“信用浙江”网站(网址:https://credit.zj.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9.投标人在浙江省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被列入浙能集团供应商“黑名单”或作“暂停使用”处置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10.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不得作为本标段项目负责人。
1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被列入浙能集团“人员黑名单”的,且该处置仍在有效期内,该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标段投标。
12.投标人具有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等级。
13.投标人具有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
14.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化工石化医药行业或电力行业的保温或防腐项目业绩合同(含分包业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以及能体现业绩要求具体表述的页面】。
15.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或电力行业的保温或防腐项目业绩合同(含分包业务)【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合同复制件,合同复制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或其他能体现业绩的证明材料】。
16.拟派项目负责人持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二级及以上(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17.拟派项目负责人及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提供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证明材料须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及以投标截止日为基准近6个月连续由投标人缴纳的社保证明等材料】。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三、招标文件获取
1. 未取得“平台”用户名和密码的潜在投标人,请前往 “平台”进行注册备选供应商或浙能供应商,并下载“投标管家”,凭本企业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投标管家”购买招标文件后,可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
2.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2026年04月15日 09时00分至2026年04月21日 17时00分。
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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