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州区张湾镇村、立禅庵、唐小庄、施园、宽街及南许场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三片区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ZB-0524125-7)
1.招标条件:北京市通州区住房保障事务中心为通州区张湾镇村、立禅庵、唐小庄、施园、宽街及南许场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三片区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工程项目的实施主体,北京通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为该项目实施单位。华诚博远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通州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委托,对通州区张湾镇村、立禅庵、唐小庄、施园、宽街及南许场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三片区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工程(二次)进行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名称:通州区张湾镇村、立禅庵、唐小庄、施园、宽街及南许场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三片区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治理工程
3.工程地点:通州区张湾镇村、立禅庵、唐小庄、施园、宽街及南许场村
4.工程规模:详见招标内容
5.合同估算金额:约2380.67653万元
6.工期:以监理通知开工时间为准,工期为50天
7.招标内容:按照《建设用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HJ 25.4-2019)、《通州区张湾镇村、立禅庵、唐小庄、施园、宽街及南许场村棚户区改造项目三片区地块土壤修复技术方案》要求,针对砷污染超标的土壤进行修复治理,并配合发包人对项目进行修复效果评估工作。土壤修复面积约4153.08平方米,修复深度至最大7.0米处,修复方量约为13004.46立方米。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8.投标人资格标准(需同时满足):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人应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
(5)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的;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6)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方式的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中参加投标。
9. 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年 4 月 17 日至 2026年 4 月 22 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30时,下午 13:00 时至 16:00 时。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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