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地面生产系统土建及安装工程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地面生产系统土建及安装工程项目 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内蒙古吉林郭勒二号露天煤矿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地面生产系统土建及安装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内蒙古吉林郭勒二号露天煤矿有限公司指定地点。
2.3招标规模:招标范围包括地面生产系统1#(2#)一级破碎站、破碎车间、(101、201、102、202、103、203、104、204、105、205、107、207、108、208)胶带输送机走廊、驱动机房及拉紧间、分流站、产品煤仓、1#(2#)转载站铁路装车站基础、防冻液及抑尘剂制备车间、1#(2#)防冻液泵房等项目,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4计划投资额:30779.48万元
2.5标段划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目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须提供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或利润表)或资信证明;
3.5近三年经营活动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履约情况良好,无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投标人须提供招标公告发布日期后的企业查询结果主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四个查询页面加盖单位公章,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违反此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8施工单位具有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9项目经理须具有矿业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须提供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的业绩证明及近6个月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须具备矿建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须提供类似工程施工管理经验的业绩证明及近6个月本单位缴纳社保证明。不满足上述要求或资料不全者,不予认可;
3.10拟派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资格证书;
3.11投标人须从本项目公告中指定网站下载招标文件;
3.12近10年(指从2016年1月1日至今)具有一个合同金额20000万元(含)以上类似矿山生产系统工程项目业绩。所有业绩应附合同及竣工验收记录,合同包含首页、金额页及甲乙双方盖章页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作为业绩证明文件,具体签订时间以竣工验收记录时间为准。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应能够证明该业绩符合本次招标评标要求,否则该业绩将不被确认;
3.13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须以银行转账或电汇形式提供最高投标限价2%且不超过80万元的投标保证金(需从投标单位基本户转出);履约保证金以保函形式提供中标合同金额的10%;
3.1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年4月16日至2026年4月21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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