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工艺实验室综合修缮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上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工艺实验室综合修缮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上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一)项目规模
155,104.74元人民币。
(二)项目内容与范围
1. 项目内容:
上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工艺实验室综合修缮招标项目,工程位于上海市浦东新区金港路1041号金工装配联合厂房A区工艺实验室,修缮面积约400平方米。其中修缮内容涉及地面修复、轻钢龙骨石膏板隔墙、门窗改造、吊顶修复、防水处理等内容,同时包含相关拆除、回填、修补及建筑垃圾外运等配套工程。具体项目内容、采购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招标文件第七章“技术标准及要求”规定为准。
2. 最高投标限价:155,104.74元人民币。
3. 计划工期:30日历天,本项目计划开工日期:2026年05月20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实际开工令为准)。
本招标项目划分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工艺实验室综合修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 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包括香港、澳门及台湾地区,简称“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6.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7.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
8. 投标人必须以诚信为原则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前三年是指从2023年01月0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成立日期起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无经济刑事案件;
9.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前三年是指从2023年01月01日起至今;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从成立日期起至今)不得有行贿行为记录;
10. 投标人须是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
11. 投标人须是未被列入中国烟草总公司存在行贿供应商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
12. 投标人须是未被列入上海烟草机械有限责任公司不良行为供应商名单禁入期内的供应商;
13. 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14. 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15. 在劳动保护、节能减排与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 获取时间:2026年04月21日09时00分至2026年04月27日16时30分;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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