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
一、招标条件
本项目中广核当雄乌玛塘光热+光伏一体化项目50MW光热项目熔盐电加热器(招标项目编号:CGN-202604140005)已通过 备案 ,项目资金来源企业自筹且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广核新能源(当雄)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行业:能源电力
项目规模:本工程拟建厂址位于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当雄县乌玛塘乡,海拔高程约4500m,距当雄县直线距离约45km,距拉萨市直线距离约110km。本项目新建1×50MW导热油槽式光热发电机组,采用熔盐储热介质,配置熔盐储热系统。
招标内容与范围:1套20MW熔盐电加热器及配套设备。包括每个电加热器的全部设计、设备和材料的采购、制造、检验和出厂前测试、清洗、标记、打包、装运保护、运输至现场、供货范围内管道的焊接、现场安装指导、检测监督、试运行测试监督、性能测试监督,以及包括安装和试运行需要的全部的辅助设备和专用工具等。
具体招标范围和要求以招标技术文件规定为准。
计划交货日期:
交货时间:合同生效后12个月内完成所有货到现场,具体交货时间以买方书面通知为准。
交货地点:项目现场招标人指定地点车板交货。
具体交货要求以招标技术文件规定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基本资格: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产品及服务的独立企业法人。
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为电加热器制造企业,并具备按照招标要求及时完成供货的能力。
3.财务要求:具有近三年(2022-2024)财务审计报告。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投标截止时间起倒算)具有至少1个光热项目20MW或以上熔盐电加热器合同业绩(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业绩表、合同封面页、数量页及签字盖章页作为证明材料),且具有1个设备投运业绩,需提供运行证明。
5.信誉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且未处于中国广核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中国广核新能源控股有限公司限制投标的范围及期限内。
6.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投标人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并能按招标文件的要求供货,可承诺和履行招标文件的各项规定。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5)其他通用资格要求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获取时间:获取招标文件的开始时间:2026年04月20日 17时00分;截止时间:2026年04月30日 17时00分
2、获取方法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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