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受宁波市镇海公共交通有限公司的委托,对宁波市镇海公共交通有限公司2026年镇海客运中心站迁建工程充电桩设备采购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投标。此项目为非依法必招。
二、名称、单位、数量、交货期及最高限价:
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含税) |
1 | 720kW 分体式直流充电机 | 台 | 3 | 合同生效接招标人通知后 45 个日历天内货到指定地点,安装工期为 10 日历天,且满足招标人进度要求。 | 总价最高限价1822076元,全费用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四部分招标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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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800kW 分体式直流充电机 | 台 | 1 | ||
3 | 直流充电终端 | 台 | 25 | ||
4 | 租用综合监控与运营管理云平台使用费(全部充电桩设备调试完成且稳定运行三个月验收合格 后,最长不超过12 个月) | 项 | 1 | ||
5 | 现场监控设备 | 套 | 1 |
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合同期间的所有风险、责任等,除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有其他约定外,不论遇到任何情况均不调整。
三、合格的投标人:
3.1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其他组织(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或者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日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
3.5不同供应商使用同一个单位或者同一个自然人的IP地址、设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或者制作、提交投标文件的,其响应无效。如遇已签到的投标人的IP地址相同,采购系统自动触发预警,并提示“响应无效”的,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当场拒收此类投标文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报名时间:2026年4月27日 9:00 至2026年5月6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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