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京外基地公共基础保障条件一期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京外基地公共基础保障条件一期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招标项目名称),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中科信工程咨询(北京)有限责任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ZKX-XJD-26-00621
内部编号:ZKX20260801A107
2.2 招标项目名称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京外基地公共基础保障条件一期建设项目景观绿化工程。
2.3 招标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京外基地内主要道路周边景观,已建成的消防站、锅炉房等一标段设施周边景观,以及湖面景观区,包括但不限于苗木栽植、灌溉、一年期养护、景观照明、景观排水、廊架、树池、园路、景观小品等内容。
2.4 项目地点
辽宁省葫芦岛市兴城市徐大堡镇海滨村原子能院葫芦岛基地。
2.5 招标范围
京外基地内主要道路周边景观,已建成的消防站、锅炉房等一标段设施周边景观,以及湖面景观区,包括但不限于苗木栽植、灌溉、一年期养护、景观照明、景观排水、廊架、树池、园路、景观小品等内容。行道树种植区、草坪种植区面积约45650㎡,行道树周边种植草坪。草籽混播区面积约19650㎡。湖面景观区树木与草坪种植区面积约9750㎡。
2.6 计划工期
60个日历日,建设内容按发包人要求分阶段完成建设。具体开工时间以开工通知中载明的日期为准。
2.7 质量标准:
满足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与本项目有关的现行规范、标准和规定的要求,并达到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相关证明)。
(2)人员要求:
拟派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具备相应的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和专业技术能力,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加盖单位公章)。
(3)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23年至2025年(或2022年-2024年,须为连续三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财务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上述年份,须提供成立以来完整年份的上述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签字的财务报表。
(4)信誉要求:
a.在最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b.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c.未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d.在最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
e.未被中核集团及原子能院纳入黑名单、灰名单等(不包含已释放的);
f.不存在核安全监管“两个零容忍”情形,被核安全监管部门明确停工处罚的,或即将面临停工处罚的。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满足上述信誉要求,提供加盖单位章的承诺函。
(5)其他要求:
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才具有投标资格。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5月13日17时(北京时间),登陆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以下简称“中核集团电子采购平台”(www.cnncecp.com)完成在线注册(按照《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注册咨询电话021-61592300),注册成功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通过平台完成付费后即可在线下载招标文件(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开标前一周内登陆购买文件时填写的有效的电子邮箱下载标书款发票),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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