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人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 | |||||||||||||||
招标人地址:石家庄市裕华西路18号 | |||||||||||||||
招标单位联系人姓名:韩女士、焦先生 联系电话:0311-86262535,0311-86262515 | |||||||||||||||
监督部门:集中采购监督办公室 | |||||||||||||||
联系人:陈艳阳 电话:0311-86262934 | |||||||||||||||
招标代理机构全称:河北冀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方北路58号剑桥春雨1号楼1908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张经理 0311-83126611 | |||||||||||||||
项目概况:2026年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河北省分公司中端笔记本及激光打印机设备集采 采购需求:省公司中端笔记本及激光打印机设备;
资金来源:自筹; 供货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45 天; 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规范规定标准,并全面履行与招标人的合同约定。 | |||||||||||||||
招标范围:省公司中端笔记本及激光打印机设备集采,笔记本主机,配件及操作系统,激光打印机,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 |||||||||||||||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本项目不接受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同时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合格投标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投标人的投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未取得招标人同意,不允许以任何方式将本项目任何部分转包给其他单位。 3.本项目A、B包允许“兼投兼中”,同时参与A、B包的投标人需分开编制投标文件。 | |||||||||||||||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6年5月13日09时00分到2026年5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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