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中心医院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征集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郑州市中心医院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征集人为郑州市中心医院。现委托河南省机电设备招标股份有限公司代理本项目公开招标事宜,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ZB2026210444
2、项目名称:郑州市中心医院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封闭式框架协议
4、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4.1采购范围:通过框架协议采购方式征集4家有配送能力的供应商,将临床所需的体外诊断试剂集中配送到医院。供应商按照采购需求完成试剂的供货、配送、入库、售后及质保服务等合同约定的所有内容。
4.2适用框架协议的服务对象范围:郑州市中心医院全集团
4.3框架协议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考核合格后续签次年合同(如国家和上级政策有变化的,应遵照政策要求执行)。
4.4交货地点:郑州市中心医院全集团
4.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省、地方及行业规范相关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4.6质保期:入围供应商向采购人实际交付的医用耗材三年及以上效期的剩余有效期不少于 24 个月,两年效期的不少于 12 个月,一年效期的不少于 6 个月;对距失效期不足 3 个月的滞销试剂、滞销超过 3 个月的试剂,无条件按甲方通知退货。
5、合同履行期限:同框架协议期限。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为只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1)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第三类医疗器械;或明确包含“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备案范围包含第二类;或明确包含“体外诊断试剂”);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第三类、第二类医疗器械;或明确包含“体外诊断试剂”)、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备案范围包含第一类医疗器械;或包含“体外诊断试剂”相关产品)。
(2)供应商须承诺项目服务期内,试剂供货服务须满足医疗保障部门及医用器械行业相关管理法规等要求,所配送的所有试剂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应符合《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其中:属于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相关备案证明,属于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
3.2 信誉要求: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入围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等相关主体信用记录,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及相关证据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时间:资格审查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注: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资格审查时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将查询结果网页打印并存档。经查询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审依据,供应商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不作为评审依据。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征集文件
1、时间:2026年5月14日8时30分至2026年5月2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2、征集文件发售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平台获取征集文件(已在该平台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平台获取征集文件,未在该平台注册的投标人请先注册,平台注册为一次性注册,注册成功后,可以及时参与平台上所有发布的招标项目)。
3、征集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标段,平台服务费400元人民币/标段,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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