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来县葵江种养专业合作社干燥机与监测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惠来县葵江种养专业合作社委托,就惠来县葵江种养专业合作社干燥机与监测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惠来县葵江种养专业合作社干燥机与监测系统采购项目,招标人为惠来县葵江种养专业合作社。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惠来县葵江种养专业合作社干燥机与监测系统采购项目
2.2 项目编号:ZB-16-04A-2026-D-F-E11943
2.3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4 采购内容:
序号 | 货物名称 | 日烘干量 | 数量 | 交货地点 |
1 | 稻谷热泵干燥机 | 36吨 | 8台 | 惠来县隆江镇山家犁头庵指定地点 |
2 | 监测系统 | / | 8套 |
注: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接受仅对其中某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报价。
2.5 交货期:合同签订完成之日起90日内送达招标人指定地点并安装调试完成。
2.6 预算金额:人民币4880000元。(报价包含设备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费、检验费、检测费、验收、税费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完成本次采购项下的全部费用。如果中标人在中标或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任何遗漏内容需产生额外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4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采购项目响应。(按招标文件格式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投标人已办理报名并成功购买本招标文件。
3.9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投标人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没有被列入被执行人,提供网站查询截图。(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投标人无提供或提供的网站查询情况截图与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不一致的,按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的为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售卖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2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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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010-8994016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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