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就2026年惠州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招标采购债券主承销商项目(项目编号:【04-06-04A-2026-D-F-E10608】)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有关招标事项公告如下:
1、项目名称:2026年惠州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招标采购债券主承销商项目。
2、本次招标内容:
2.1采购内容
2.1.1服务内容:本项目拟选定一家惠州市国有资本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主承销商。主承销商负责招标人的公司债券注册发行工作,并受招标人的委托负责协调评级、审计、律师等相关服务机构,完成编制申报材料及招标人的债券申报、发行、上市和登记托管、债券存续期服务等工作。具体需求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2.1.2债券品种:拟发行私募公司债券产品。
2.1.3发行规模:不超过5亿元,具体以招标人实际需求及监管部门审批为准,并在注册额度内确定各期发行规模及期限。
2.1.4服务周期:自中标供应商签署《承销协议》之日起,至本项目相关的债券履行清偿义务日止。
2.1.5募集资金用途:用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各类生产经营及投资建设等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补充营运周转资金、偿还公司有息债务、股权/基金投资等。
2.1.6票面利率:由中标单位以簿记建档方式确认。
2.1.7服务标准:投标人中标后所提供的服务以保障招标人顺利发行公司债券为目的,包括但不限于方案设计、组织项目工作团队、申报材料制作,以及有关债券发行审批机构要求达到的标准为提供服务的基本标准。
2.2招标控制价:本项目以年化承销费率进行投标报价,承销费率不高于0.10%/年,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该投标将被否决。
3、合格投标人条件(资格后审):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本项目不允许分支机构进行投标,如为分支机构进行投标的,该投标将被否决)。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3投标人必须具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近2年不得存在因债券承销业务被证监会立案或处罚导致材料不受理的情况,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声明》。
3.4投标人已按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3的内容签署盖章《投标人声明》。
3.5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履约能力;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的状态;投标人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投标人没有处于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
3.6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活动)异常名录”。
(2)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投标人须提供以上网站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单位公章,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3.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时间:2026年05月16日至2026年05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4.2地点: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tenders.cn)
4.3方式:在线获取。注册并登录中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www.cotenders.cn)进行项目报名、获取招标文件。
4.4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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