陇西县人民检察院机房维保服务项目公开
招标公告
甘肃昭恒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陇西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陇西县人民检察院机房维保服务项目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SZH-2026021
项目名称:陇西县人民检察院机房维保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98500.00元
最高限价:98500.00元
采购需求:陇西县人民检察院现有机房线路存在标签缺失、捆扎不规范等问题,办公区130个信息点线路冗余杂乱易引发网络信号不稳定、故障排查困难等问题。本次项目聚焦机房线路梳理、办公区线路梳理、线路检测与验收三项核心内容,通过标准化整理与检测,提升线路安全性、规范性与稳定性。(具体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以内交付并具备验收条件。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是中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1)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自然人身份证明,或其他非企业组织证明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函;
(3)供应商必须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的自公告之日起有效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截图装入文件);
(4)供应商须提供2025年度财务状况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自2025年0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凭据或享受免税政策的企业提供免税证明;
(6)自2025年05月至今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查询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信用报告;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截图装入文件。(以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至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8)供应商须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和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9)供应商须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书面声明函;
(10)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注:以上条款为本项目必须提供的文件,其中证书必须在有效期内;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05-18 至 2026-05-22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客服热线: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9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