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不间断电源蓄电池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ZB-GJZ2026-0147-01)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本采购不间断电源蓄电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157.916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中心机房及营业网点机房采购1067块不间断电源蓄电池。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采购不间断电源蓄电池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采购不间断电源蓄电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且注册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万元。
5.经营状况良好,且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在以往中国光大银行的采购项目中没有过欺骗、欺诈的行为或不良记录。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7.未被列入“工商严重违法失信行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9.未被列入“安全生产黑名单”、“纪检监察黑名单”、“行业黑名单”及我行“供应商黑灰名单”。
10.潜在供应商应依法取得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或营业办公场所房产证明和在有效期内的房屋租赁合同。涉及房屋转租的,须同时提交相应证明,以确保转租行为合法有效。特殊情况的,除营业办公场所的房产证明文件外,还需提供产权单位出具的允许供应商在其房产内营业办公的证明文件。
11.供应商在销售非其自身生产的产品或服务时,需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代理资质证明文件(工程类项目物料除外)。对于工程类项目涉及的物料,供应商提供进货单或发票等证明其通过正规渠道采购的资料。
12.原则上潜在供应商应按照投标项目金额或项目规模提供由本企业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10人及以上。(具体人数按照项目规模以项目招投标文件为准),且连续缴纳社会保险的期限不得少于1年。计算该期限时,自潜在供应商提交参与供应商评估申请之日起,向前连续追溯满1年。
13.潜在供应商之间不得存在工商登记的联系电话和注册地址相同等关联关系。
14.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生产厂商出具的唯一授权。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6 年 05 月 18 日 08 时 30 分到 2026 年 05 月 25 日 16 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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