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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天台县分公司出口邮件处理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6-05-18 17:19:45浏览: 评论: 来源:中国采购招标网   

受【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天台县分公司出口邮件处理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2026-05-18来源:采购平台

招标公告

浙江省成套工程有限公委托,就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天台县分公司出口邮件处理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欢迎国内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天台县分公司出口邮件处理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二、项目编号:ZJPOST-FW-26020

三、项目概况:根据台州市分公司提交的采购需求(台邮分采〔2026〕10号),拟启动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天台县分公司出口邮件处理业务外包服务采购项目(第二次)。

四、采购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采购内容

本项目服务期2年,共计1个标包,确定1-2名中标人(若中标2家供应商,其中一家为项目实施供应商,另一家为项目备用供应商),总预估采购金额621.62万元(含税)。

标段号

服务内容
(技术规格)

采购内容

总预估采购金额(万元)

采购限价(元/件)

预估量(万件)

权重

1-1

1、外包服务范围包含但不限于:出口卸车、分剔、开拆、供件、集包封发、装车、不可上机件人工集包分拣封发、异形件和疑难件处理、制单、封车发运、工单处理、挂信处理、邮件安检、邮袋容器整理、报刊杂志搬运和场地清洁等全流程,不含无着处理和特安处理。
2、普服邮件总包盘驳(含报刊、杂志等无法取数邮件)、各类循环袋整理及清退、邮件搬运等处理不再另行结算。

出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10万件(含)以下

621.62

≤0.0785

3818.67

48.27%

1-2

出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10万件-14万件(含)

≤0.0775

3211.70

40.11%

1-3

出口邮件内部处理外包:14万件以上

≤0.0770

936.45

11.62%


注:1.采购数量根据服务期内实际业务量据实结算,实际发生业务量采购人不作承诺。

2.本项目投标人的投标报价1-1、1-2、1-3之间必须按照“量增价减”原则报价,投标人未按照“量增价减”原则报价将导致被废标。

(二)外包量取数以采购人信息系统中统计数据作为对账依据。取数路径:新一代系统-监控统计-处理中心统计-处理环节-处理量-总量统计。

省际出口(散件外走合计+分拣封发合计内件数+总包经转合计总包数)+省内出口(散件外走合计+分拣封发合计内件数+总包经转合计总包数)+同城互寄(散件外走合计+分拣封发合计内件数+总包经转合计总包数)。

取数系统如有更新,按照系统最新版执行。

(三)结算计价方式为:分档累计。计算公式:分档累计为a1×b1+a2×b2+a3×b3……(a为分档价格,b为当月数量分档后的区间结算数量)。

(四)报价:本项目投标报价设最高采购限价,投标报价应包含但不限于乙方应承担的人工成本、固定资产成本、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等,并已考虑本项目外包服务特点如流程工艺、处理作业量、服务质量要求、节假日等因素。除此以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及其服务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所有报价四舍五入到小数点后4位(小数位数不足的,则默认不足部分为0)。若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符合要求,将否决其投标报价。服务费按照实际发生量乘以中标价计算。

(五)资源配置:

1.招标人资源配置:(1)生产所需的水电、设备、场地、循环邮袋由招标人提供。涉及本项目生产所需的场地电费控制在月1.6万元内,如超出控制范围的,超出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按月结算。(2)物料耗材(袋牌、热敏纸、扎带、编织袋、纸张等耗材)、PDA及打印机设备(袋牌打印机、便携式打印机等),承担分拣机供包混合收寄设备信息接口费用。

2.人员要求:项目管理人员至少1人,其余服务人员根据采购人的业务需求及其他要求配备充足人员。

(六)服务期限:2年。合同预算金额以采购预估额为准。甲方基于预算管控要求,可提前7天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无责提前终止合同。若采购方及采购方上级单位集采完成,采购方有权无责终止该合同。因招标人工艺流程变动,新采项目完成后,提前15天书面通知乙方,甲方无责提前终止合同。

(七)服务地址:浙江省台州市天台县104国道与拾得路交叉口(银轮普天物流综合园)。服务期内如发生地址变化,以变化后地址为准。

(八)技术和服务标准:详见合同附件《附件1:服务规范和标准(内部处理环节)》和《附件2:服务质量考核》。

(九)需求单位: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浙江省天台县分公司。

五、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 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在的企业或有总公司法人授权的分公司。
  2. 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 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备快递行业县级及以上内部处理(不含仓储及揽投部的内部处理)(须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合同关键页至少包括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章页、合同标的或服务内容)。
  4.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的国家法律、法规和条例,截止开标时间的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5. 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6. 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浙江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7. 本项目不接受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为近亲属关系),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8. 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10.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设备需为投标人自主可控的电脑终端设备,不得与其他潜在供应商使用同一台电脑递交投标(响应)文件。如开标/评审后发现不同投标(响应)人上传投标(响应)文件的网卡信息/MAC地址、CPU信息/CPUID信息同时完全一致的,对本项目该投标(响应)人投标(响应)的标包/标段予以否决。
  11. 本项目不接受台州市邮政分公司及下属单位、台州市速递物流分公司及下属单位的揽收供应商参与投标。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1、线上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供应商:请于2026年5月18日9时00分至2026年5月22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注册本网会员并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王鑫
手机:18211055457
电话:010-89940160
邮箱:kefu@cgbidding.com
QQ:34920961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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